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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宣传贯彻《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暨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现场会在杭州余杭召开

发布:2009-10-14 19:47:54作者: 李康云浏览量:964

10月13日,省商务厅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杭州余杭区联合组织召开了宣传贯彻《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暨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以下简称“禁现”)工作现场会。出席会议的主要领导有:省政府副秘书长夏海伟、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丁耀民、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理事长丁建一、省商务厅副厅长韩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樊剑平、省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陈利永、杭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立康、余杭区副区长屠冬冬,以及省发改、经信、公安、财政、环保、交通、质监、统计、法制、监察等有关部门领导。全省各市县散装水泥办公室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建设部门领导、媒体记者等300人多出席会议。省商务厅副巡视员鞠雅莲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旨在部署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贯彻落实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的全国散装水泥工作会议暨城市禁现工作现场会精神,以及两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禁现”工作的精神,推进全省发展预拌砂浆和“禁现”工作进程,确保完成全年散装水泥及其应用领域的目标任务,为我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飞跃打下基础。

赵立康、夏海伟、陈利永、樊剑平、韩杰、丁耀民、丁建一等在会议上先后作讲话。嘉兴市发改委、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杭州华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建设部门、预拌砂浆使用单位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会上表彰了我省基本实现水泥散装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议当天,与会领导和代表还参观了余杭区“理想家园”房地产项目使用预拌砂浆喷浆抹灰、砌筑的情况,以及杭州晨宇建材有限公司现代化的预拌砂浆生产线,现场感受了使用预拌砂浆对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工效、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提升城市文明的重要作用。

本次会议特点纷呈,一是省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首次联合召开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两部门的紧密配合;二是会议规格高、代表多,省、杭州市、余杭区三级政府领导、省级相关部门的领导均出席会议,会议正式代表多达300多人;三是会议宣传氛围好,会场、预拌砂浆生产、使用参观现场彩旗飘扬,标语高挂,气氛喜庆而隆重;四是散装水泥、预拌砂浆专用设备企业广泛关注与重视此次会议,如杭州专汽、杭州奥拓、杭州绿健、杭州益生宜居、杭州天印、嘉兴天龙、新乡北海、无锡江加、徐州天地重工等几十家企业到会观摩。

会议强调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指出要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传培训、配套政策制定等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好《条例》;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精神,出台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实现我省城市限期“禁现”;肯定了我省散装水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总结了我省在率先基本实现水泥散装化目标的工作经验;强调要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散装水泥工作目标任务。

省政府夏海伟副秘书长在讲话中要求全省散装水泥工作者把握机遇,充分认识做好散装水泥工作和重要性和紧迫性。他指出,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为散装水泥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条例》出台为我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视为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他还要求全省散装水泥工作者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推进散装水泥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体一是要认真贯彻《条例》,加强组织领导;二要出台配套政策,务求工作实效;三要推进城市“禁现”,实现跨越发展。

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丁耀民回顾了我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历程,肯定了我省所取得的成绩及散装水泥工作队伍的精神风貌,强调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他要求各地各单位以《条例》为法律依据,齐抓共管,各司其职,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发展,使我省在基本实现水泥散装化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他还表示将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即《条例》实施一年后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理事长丁建一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省散装水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全国所起到的示范带动作用。他指出,法制建设是推动散装水泥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国家循环经济法等法律法规对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提出了明确要求;我省紧扣形势,所出台的《条例》内容全面,切合发展要求,为全国其他省区树立了立法典范。他还指出,散装水泥是可持续发展的事业。在新的形势下,发展散装水泥的意义更加重大;发展散装水泥的内涵十分丰富,领域非常宽广;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健康协调发展。他还强调,要认真研究新时期发展散装水泥的规律和有效途径,要结合国家产业形势和政策,继续提高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水平。丁理事长最后寄望我省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并推进砂浆“禁现”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韩杰副厅长总结了我省率先在全国省区基本实现水泥散装化的主要经验。并要求各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散装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推进我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飞跃,具体要抓好七项工作:第一、齐心协力,完成全年散装水泥及其应用领域目标任务。全省水泥散装率达到71%,水泥散装率力争继续保持全国省区领先水平;散装水泥供应量7300万吨;预拌混凝土供应量8000万立方米;全省使用预拌(干粉)砂浆200万吨,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等五市城区新开工建设项目力争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第二、加强部门之间及系统内部的工作协调,形成发展合力。第三、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第四、大力推进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发展预拌砂浆进程,确保各市限期“禁现”。第五、进一步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第六、支持引导散装水泥及其应用领域物流体系建设。第七、推进各散装办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加强散装水泥队伍建设。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樊剑平从建设系统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和“禁现”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具体强调了三点:第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砂浆“禁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他指出,做好砂浆“禁现”工作是认真贯彻《条例》的重要体现,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促进文明施工、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手段,是实现节能减排、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客观需要。第二、要明确责任,全面推进“禁现”工作。他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明确工作职责,从设计、图审、概预算、造价、招标、施工、监理、工程验收等环节对使用预拌砂浆进行监督管理。第三、要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禁现”各项具体措施。他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组织工作,周密安排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落实;突出重点,做好《条例》和“禁现”的宣传工作、“禁现”培训工作、技术服务、技术保障、技术创新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禁现”工作的执法力度,严把图纸审查、招投标、质量监督、使用等关口。

省散装办主任陈利永在工作报告中要求全省散装水泥战线同志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和各位领导讲话精神,做好《条例》的宣传与贯彻工作;从组织领导、扶持示范项目、规划管理、企业备案管理、环节监管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按计划推进全省城市“禁现”工作;扎实工作,确保完成2009年工作目标任务,具体要确保完成全年散装水泥及应用的考核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历年专项资金预收和退还结算的清理工作,组织做好技术创新与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部门协调,积极争取专用车辆通行收费的优惠政策,加强专用车辆管理,做好行驶记录装置安装准备工作及驾驶员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工作,做好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统计工作。

本次会议是我省宣传贯彻《条例》,推进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重要节点性会议。会议得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充分重视。会议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分析形势;传达精神,宣传政策;凝聚士气,提出目标,部署工作;明确职能分工,落实具体举措。会议的召开为我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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