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4-19 16:38:38作者: 浏览量:2063
根据永康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为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招聘正式在编2024年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 单位 |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招聘 计划 |
学历学位要求 |
户籍 范围 |
其他条件 |
备注 |
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 |
特检科医师 |
临床医学 |
1 |
本科、学士 |
不限 |
取得执业医师证及内科学规培证 |
1、永康市户籍含永康生源; 2、非应届毕业生(2021年及以前毕业)需要具备助理(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护士专业技术资格。 3、现在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具有助理(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护士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视同永康户籍人员报考。 |
B超医师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2 |
本科、学士 |
不限 |
取得执业医师证及超声规培证 |
||
放射科医师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2 |
本科、学士 |
不限 |
取得执业医师证及放射规培证 |
||
护理 |
护理学 |
3 |
大专 |
永康市 |
|||
病案室 |
卫生信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
1 |
大专 |
浙江省 |
非应届生须取得病案初级资格证书 |
||
病理科医师 |
临床医学、病理学和病理生理学 |
1 |
本科、学士 |
不限 |
病理学和病理生理学专业须取得执业医师证及病理规培证 |
||
病理科技师 |
病理技术、医学检验技术 |
1 |
本科、学士 |
永康市 |
|||
永康市中医院 |
心电图医师 |
临床医学 |
1 |
本科、学士 |
不限 |
取得执业医师证 |
|
120跟车医师 |
临床医学 |
1 |
本科、学士 |
不限 |
取得执业医师证 |
||
护理 |
护理学 |
4 |
大专 |
永康市 |
|||
B超医师 |
医学影像学 |
1 |
本科、学士 |
不限 |
取得执业医师证 |
||
永康市妇幼保健院 |
影像诊断医师(超声或放射) |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 |
2 |
本科、学士 |
不限 |
非应届生须取得医学影像或放射治疗专业执业医师证 |
|
护理 |
护理学 |
2 |
大专 |
永康市 |
|||
永康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临床医师 |
临床医学 |
3 |
本科、学士 |
不限 |
||
麻醉医师 |
麻醉学 |
1 |
本科、学士 |
不限 |
|||
放射医师 |
医学影像学 |
2 |
本科、学士 |
不限 |
限影像诊断 |
||
护理 |
护理学 |
1 |
大专 |
永康市 |
|||
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 |
放射医师 |
医学影像学 |
1 |
本科、学士 |
不限 |
||
临床医师 |
临床医学 |
1 |
本科、学士 |
不限 |
|||
永康市第六人民医院 |
麻醉医师 |
麻醉学 |
1 |
本科、学士 |
不限 |
||
护理 |
护理学 |
1 |
大专 |
永康市 |
|||
永康医院 |
临床医师1 |
临床医学 |
1 |
本科、学士 |
不限 |
||
临床医师2 |
临床医学 |
2 |
本科 |
不限 |
取得执业医师证 |
||
儿科医师 |
儿科学或临床医学 |
1 |
本科 |
不限 |
取得执业医师证 |
||
急诊科医师 |
临床医学 |
1 |
本科 |
不限 |
取得执业医师证,注册范围为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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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医师 |
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 |
1 |
本科、学士 |
不限 |
取得执业医师证 |
||
放射科医师 |
医学影像学 |
1 |
本科、学士 |
不限 |
|||
护理 |
护理学 |
1 |
大专 |
永康市 |
|||
医共体分院 |
临床医师1 |
临床医学 |
8 |
本科、学士或执业医师证 |
不限 |
||
临床医师2 |
临床医学 |
8 |
大专 |
永康市 |
|||
护理 |
护理学 |
20 |
大专 |
永康市 |
|||
药剂科 |
药学 |
3 |
大专 |
永康市 |
|||
检验科医师 |
医学检验 |
3 |
大专 |
永康市 |
|||
放射科医师 |
医学影像学 |
3 |
本科、学士 |
不限 |
限影像诊断 |
||
放射科技师 |
医学影像技术 |
2 |
大专 |
永康市 |
|||
公卫科医师 |
预防医学 |
4 |
本科、学士 |
浙江省 |
|||
中医师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5 |
本科、学士 |
浙江省 |
|||
康复医师 |
康复医学技术 |
2 |
大专 |
永康市 |
二、招聘对象条件
1.198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专业对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 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3.原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自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报考。招聘文件下发后放弃聘用资格者,自招聘文件下发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报考。
4.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口所在地以2024年4月22日为准,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4月22日,非应届生的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须在2024年4月22日前取得,本科学历的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类同)。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岗位与专业对口原则。
3.用人单位专业岗位需求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宏观调配相结合原则。
4.招聘工作接受永康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四、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 5月12日17时。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永康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zjyk.pzhl.net/(唯一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凭第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请各位考生根据报考岗位要求上传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应届生)、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其他要求证明材料图片,图片为(jpg,pdf,png)格式。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22日10时—5月15日17时。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报名时间结束后的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资格初审2024年 5月16日18时结束。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确认缴费
时间:2024年5月17日9时—5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永康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zjyk.pzhl.net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财综字〔2018〕21)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5月24日17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永康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zjyk.pzhl.net,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笔试专业共分八类:
①临床医学:含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眼视光医学、麻醉学、儿科学。
②护理学。
③药学 。
④医学检验技术:病理技术、医学检验。
⑤ 康复医学技术。
⑥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⑦中医学: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⑧病案信息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第一人民医院与妇幼保健院B超、放射科医师岗位考临床医学;
所有考生均考一门专业理论知识,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专业理论知识》,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对象确定:笔试总分为10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设5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分的不能录取。实际参考的考生按笔试专业分成八类,按所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参加考试考生先从高分到低分剔除10%(实际缴费确认人数10名及以下2名及以上的剔除1名,11名及以上的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报名人数只有1名的取消招聘计划)。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其他专业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四舍五入)。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对体检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体检通知书。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色盲和色弱者判定为体检不合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聘用。考察结果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康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将不予续聘。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永康人才网(http://www.zjykrc.com)、“健康永康在线”微信公众号上查询笔试成绩、体检通知、体检结果、考察和聘用结果,各事项不再电话通知。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如手机号码是外地的,手机号码前请加“0”,外地考生家庭电话号码请加区号。考生在报名后到正式上班前手机不得关机或停机,以便及时取得联系。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30日前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4.所有拟聘用人员聘用前须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和省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6.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在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7.永康市人力社保及卫健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
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社保局、永康市卫健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7101401(卫健局) 87101350(人力社保局)
监督电话:87102702(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