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文件
浙商务商发发〔2009〕180号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编制全省散装水泥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
编制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是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及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工作要求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省有关“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编制要求,经商省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等有关委(厅)等部门同意,我们制订了《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提纲》,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编制工作中参考。并对各地的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
各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各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各市要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也可委托有相应规划资质及规划能力的研究院所承担或参与本规划编制工作。
全省成立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省商务厅副厅长周日星任组长,省散装办主任陈利永任副组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人员,省规划研究专家及省、部分市散装办有关人员若干名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
二、确保规划编制科学有序推进
为在2009年底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各市要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扎实部署,科学有序地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以确保规划内容质量、时间进度符合目标要求,要充分体现规划的前瞻性、专业性和科学性。规划编制工作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为组织调研阶段。成立规划编制小组,落实规划编制相关工作人员;也可通过直接委托等形式落实规划编制单位。要做好规划编制的调研工作,准确掌握基础信息,广泛征求行业内外有关领导、专家、社会团体和业内企业的意见,提出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和研究范围,制订规划编制的工作计划。要求于2009年10月底完成。
第二阶段为编制起草阶段。根据规划的基本思路及研究结论,起草形成规划纲要的基本框架,完成规划草案起草工作。要求于2009年11月底完成。
第三阶段为完善发布阶段。规划草案经修改完善后,由各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或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规划再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争取200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落实规划编制专项经费
为确保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能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本规划编制任务,要求各市落实好本规划编制的专项经费。
附件:浙江省编制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提纲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浙江省编制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发展规划提纲
2010-2015年,是我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和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工作要求的关键时期。
因此,科学编制规划,并有效实施好我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对引导产业布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领域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促进我省资源和能源节约,环境保护,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等有关精神,结合《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的规定及我省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编制内容提纲。
一、编制总则
(一)规划依据
1、《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
2、国家有关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政策文件:
(1)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
(2)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商改发〔2003〕341号);
(3)《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361号)。
3、本行政区域“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要求。
4、省和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各市的建材、建筑、交通、能源、水利等相关行业的专项规划。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55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二)编制原则
编制发展规划,要从有利于本行政区域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出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需求、鼓励竞争、有利环保”的规划原则,明确发展目标,科学规划布局,体现产业特色和规划的约束力。
(三)规划范围
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目标,项目布局。各市规划范围包含所属县(市、区)。
(四)规划期限
我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期限为6年(2010-2015年),重点规划好近期3年(2010年-2012年)。本规划以2009年预测数据和2008年度数据作为研究主要依据。
二、编制的内容
(一)总论或前言
说明规划任务、规划编制依据、规划目的、原则、范围和期限等。
(二)2006-2009年发展基本情况
1、阐述2006-2009年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建筑、市政工程、交通、能源、水利、建材等相关行业的基本发展情况、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情况(生产、使用、流通、管理);
2、本行政区域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的主要经验;
3、本行政区域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2010-2015年发展环境分析
通过分析2010-2015年发展的宏微观环境,特别是对机遇与挑战、优势与劣势的具体预测分析,把握发展趋势,提出发展方向,体现规划编制的前瞻性、专业性和科学性。
(四)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需求预测、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编制发展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分析本行政区域的发展现状,把握发展阶段和重点,立足科学发展,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重解决制约本地区加快发展的关键问题。明确2010-2015年的指导方针、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使规划成为指导本地区未来六年散装水泥及应用领域发展的行动纲领。
2、需求预测
(1)各市2010-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
(2)建筑、市政工程、交通、能源、水利、建材等主要行业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总体及分年度需求指标预测。
3、总体目标
到2015年,在基本实现水泥散装化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水泥散装率,提高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供应量,全面实现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目标;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和散装水泥中转配送站项目布局合理,初步形成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产业框架的发展新模式和管理体系,为促进资源和能源节约,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作出新贡献。
4、分年度预期目标
(1)散装水泥量率目标和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供应量目标;
(2)散装水泥及其应用领域节能减排目标;
(3)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散装水泥中转配送站的生产项目规划设计产能、项目数量、布局目标;
(4)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使用量目标。
以上四项分年度目标要有具体的量化分解指标。
(五)发展领域及项目布局
围绕本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需求、鼓励竞争、有利环保”的原则,确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散装水泥中转配送站等主要项目的布局构架,并在起步阶段,实施鼓励发展政策,以形成行业市场竞争有序,发展健康、注重环保的新机制。
(六)保障措施
要从本行政区域的实际出发,提出有效实施本规划的具体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扶持发展的合力
要按照规划的发展目标与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争取政府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发改、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合力,协调解决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共同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领域又好又快发展。
2、制定政策措施,实现规划的发展目标
根据规划的要求,做好《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的实施和配套政策研究工作。要制订支持行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生产使用等相关技术标准,努力提高行业发展的质量与水平,实现规划发展目标。
3、强化监督管理,科学实施规划项目的布局
根据规划的要求,要制订发布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相关政策,科学实施规划项目的合理布局,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确保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生产项目、散装水泥中转配送站布局符合规划要求。
4、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设示范项目
根据规划的要求,加大财政补助力度,鼓励技术创新。要扶持激励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水泥设备生产企业研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设备;加大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设备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提升散装水泥及应用领域装备技术对发展的贡献率。
要争取财政扶持,建设一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与使用的示范项目,以及散装水泥中转配送站示范项目。为鼓励预拌砂浆加快发展,特别要设立预拌砂浆财政扶持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预拌砂浆生产、使用示范项目补助,通过示范引导,培育和推进预拌砂浆行业加快发展。
5、加强宣传培训工作,营造有利发展环境,提升管理水平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发展重要性和其对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重要意义的认识,营造更好的实施发展规划的舆论环境。
要按《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和应用条例》要求,做好培训工作,提升散装水泥管理系统的工作人员执法和业务知识水平,建立一支与行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高效行政管理队伍,以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6、加强生态环保工作,促进科学、协调发展
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55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加强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工作,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或技术等措施。
(七)相关的图表
为了提高发展规划文本编制的直观性、关联性、规范性和逻辑性,除发展规划的文稿外,须编制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表、重点项目布局示意图,并附注说明。
抄送:各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本厅领导(周、鞠),办公室,商发处,散装办。
浙江省商务厅办公室 2009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