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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 责任在肩——学习《条例》心得体会

发布:2009-11-17 14:43:14作者: 周史蓉浏览量:946

节能减排 责任在肩
——学习《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心得体会
江山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周史蓉

  今年7月31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一出台,我们江山市散装办立马组织全体员工对《条例》进行原原本本的学习,逐条逐句领会其精神实质。通过学习,使我深刻感受到《条例》的出台,不仅对于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科学发展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归根结底与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休戚相关。散装办是《条例》的执行机构,作为一名散装水泥工作者,面对散装水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具体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自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有所作为、不辱使命。

  一是要增强责任感。《条例》赋予了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很重要的职责,任务光荣而艰巨,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应当深刻认识到肩上的担子。散装办是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重要职能部门,肩负着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的管理工作;肩负着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的信息咨询提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及业务培训服务工作;肩负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管、用”。 面对时代的要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必须充分认清职责、勇于承担职责、认真履行职责,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投身散装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在本职工作中找准位置,才能履行好职责,实现好自身价值。

  二是要增强紧迫感。《条例》的公布施行,要求我们散装水泥管理人员必须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以时不待我、奋勇争先的精神投入工作。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对照《条例》要求,做到“六看”:一看新建、扩建、改建水泥生产项目、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项目以及散装水泥中转配送站是否符合城乡规划以及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 是否按照散装水泥发放能力标准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是否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二看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三看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装载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是否符合核定载重量,车辆是否保持清洁;四看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施工单位,是否遵守环境保护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噪声、粉尘、废水的排放是否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五看散装水泥专用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或者正常使用行驶记录装置,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驾驶人或者管理人使用专用车辆是否经过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六看散装水泥管理部门是否做到学习到位、宣传到位、服务到位。

  三是要增强危机感。近年来,在江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散装办的指导下,全市广大散装水泥工作者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创新独具特色的散装水泥发展模式,为促进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005年我办被授予“浙江省散装水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市被评为浙江省“十五”期间发展散装水泥示范县(市、区),2008年我市散装办又被评为“浙江省江省基本实现水泥散装化先进集体”。但是,从《条例》内容来看,对散装水泥发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散装水泥由“三位一体”的模式向目前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较高层次的“三位一体”方向发展,一些新问题也会随之产生。而且,这部地方法规涉及了建筑工地水泥搅拌噪音、大型专用车辆安全隐患等许多百姓关注的社会热点,和群众日常生活有着密切联系。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散装水泥管理人员必须增强危机感,时刻有一种知识和本领上的恐慌和经受考验、应对挑战的压力。要按照省散办的文件要求,始终满怀激情、毫不松懈地加强业务学习,向书本学、向基层学、向实践学,在学习中提高能力,在实践中增强才干,不断强化服务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本领,强化服务散装水泥试点乡镇(街道)的本领,强化服务销售网点和运输经销户的本领,强化服务建设单位的本领,争做一名学习型、服务型、实干型、创新型的散装水泥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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