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09-09-27 11:29:57作者: tdh浏览量:802
浙散办[2009]32号
关于做好参加宣传贯彻《浙江省促进
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暨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现场会代表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办公室:
根据省商务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宣传贯彻<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暨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会议的通知》(商改发[2009] 号),全省大会即将隆重召开。为做好参会代表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本次会议的重要意义
《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自此我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科学发展有了法律保障。召开大会是贯彻落实《条例》和推进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重要形式,省政府十分重视此次会议,龚正副省长将出席大会,并做重要讲话;会议还准备邀请商务部、中国散协领导参加。全省各级散装办务必齐心协力,把会议开好,把会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为今后的工作开辟一个新的起点。
二、要在会议中充分展示散装水泥管理队伍的精神风貌
本次会议由省商务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召开,充分体现了部门间为了事业发展目标,紧密协调配合的优良作风。各级散装办负责人要以主人翁的心态,主动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与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联系,在需要时,为其参会提供便利;由于本次会议规模庞大,在会议及参观现场过程中,要做到互相照应,在会议中充分展示我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队伍的精神风貌。
三、做好参会代表的组织工作
各县(市、区)散装办要做好参会人员的组织工作,确保本地区人员按会议通知要求参会。各市散装办要及时了解所属县(市、区)参会人员的情况,做好本市参会人员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特此通知。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做好 会议 组织 通知
浙江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2009年9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