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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破坏严重 基础设施难以承受维修之痛

发布:2011-05-05 01:41:20作者: 人民网浏览量:968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沿海区域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少港口、码头、铁路、公路、桥梁、隧道项目相继开工。而与此同时,由于钢筋混凝土腐蚀破坏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却被人们所忽视。

    我国即将迎来混凝土结构破坏高峰期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30年中,有20多年都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但笔者调查发现,这期间的建设项目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维护的现象。以我国沿海省份为例,由于受潮汐区、浪溅区干湿交替及海水冲刷,负温及冻融循环等因素的影响,基础设施中的混凝土及钢筋的腐蚀破坏严重。港口、码头和桥梁一般10-20年即需大修,且费用高昂。如山东青岛栈桥始建于1892年,之后陆续有大修、改建、重建,年份分别为1901、1931、1942、1952、1977、1984、1998年,其中1998年花费为350万元,目前,破坏又非常明显。

    据了解,基础设施若过早被破坏,如要维持原设计使用寿命,维护与大修等费用可能高达原始工程造价的5-10倍。另外,由于大修改造影响使用,浪费时间、资源、能源,又产生废料,对环境和社会都有十分不利的影响。据统计,我国每年因腐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6000亿元,其中钢筋混凝土腐蚀损失超过1000亿元/年;我国的腐蚀损失占GDP的比例已接近6%。据专家预测,不久的将来(10-20年)将迎来混凝土结构破坏的高峰期,届时我国将难以承受维修和重建的任务。

    前期不重视导致后期维修负担重

    按照钢筋混凝土腐蚀中的“五倍定律”:建设时如果不当节省1美元,那么发现锈蚀时采取措施需要花费5美元,顺筋开裂时采取措施需要花费25美元,严重破坏时采取措施则需要花费125美元。对于基础设施工程,考虑耐久性并严格执行,工程的初始造价可能增加1%-5%。如果不考虑或不重视耐久性,维护与大修等费用可能高达工程造价的5-10倍。

    当前,社会对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越来越关注,但实际的情况往往是,虽然设计使用寿命100年,可使用10年、20年就破坏了。国家推荐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已于2009年5月1日实施。但并没有明确达不到预计的使用寿命时,谁负责任,谁负责维护、维修及相关的费用。由于责任不清以及发现问题要数年之久,实践中没有受到足够重视,有时是应付了事。当需要维护或大修时,由于无法落实当年负责建设的有关方的责任,往往由投资方——政府来承担。于是,反复的维修和重建占用了政府有限的资金,也浪费了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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