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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在建工程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

发布:2010-07-29 14:49:02作者: 不详浏览量:2648

    “以前呀,水泥路上雨天一身泥浆,晴天黄土、垃圾乱飞,住在我们这儿附近的居民都怨声载道。现在好咯,施工建筑出口道路每天按时洒水降尘,工地上出来的车辆也干干净净的,再也没有沿街泄漏的砂石、建筑垃圾了。”7月27日,家住宜宾县万兴现代城的加州阳光小区的居民石庆书说。
  据了解,针对建筑工地治理问题,今年以来,宜宾县积极组织力量,加强对建筑工地和进出工地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严厉整治沿途撒漏、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力促县城扬尘治理取得一定的效果。

  该县按照“绿色安全施工标准”,要求建成区各工地出入口5米范围内硬化及绿化,并设置明显醒目的警示标志,县城在建工地进出口必须设置冲洗车辆的冲洗设施;县城在建工程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砂浆现场搅拌应采取封闭防尘措施;工地内无高空抛撒垃圾、渣土现象,运输垃圾渣土的各类车辆,应当保持整洁并采用全封闭车厢或四面围护的车厢,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建成区工地设置的企业标志、“五图一牌”和其他公告牌等不得有明显积尘,施工围墙不得有明显污垢,墙体上出现的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现象应及时进行清理,残缺部分应及时更换。

  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一般隐患情况的,由规建部门下发县城扬尘专项治理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情况的,停工整改,整改后符合要求的,方能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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