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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2009-12-30 15:54:32作者: 李康云浏览量:764

12月29日,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杭州之江饭店召开《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胡虎林、省商务厅厅长金永辉、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杨保权、省散装办主任陈利永等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李仁国主持发布会。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监察厅、省国税局、省质监局、省审计厅、省物价局、省统计局等省级有关部门、省商务厅有关处室、部分市县散装办、企业代表,以及新华社、中新社、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广播电台等30多家中央、省级媒体受邀参加会议。
 
  金永辉厅长首先作题为《认真贯彻〈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新闻发布,他介绍了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在促进资源和能源节约、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并介绍了《条例》在推进限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促进物流体系建设、实施行业规划管理、规范专用车辆管理等方面所提出的要求和出台的举措;他还对省人大对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从省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的角度就如何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随后,胡虎林、杨保权、陈利永和省建工集团副总经理毛红卫等分别就《条例》的立法必要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结算、我省散装水泥及其应用领域2009年预计指标、专用车辆安装和使用行驶记录装置、专用车辆驾驶人参加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使用预拌砂浆的优越性等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会后,各与会媒体对《条例》的颁布实施作了广泛的报道。

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宣传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和其主要内容,提高了《条例》影响力度,扩大了影响面,为我省从2010年1月1日起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科学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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