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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征集“节能减排”文艺作品

发布:2009-11-23 14:38:32作者: 不详浏览量:680

为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约意识,调动广大公众参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积极性,并为举办节能减排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储备素材,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发改办环资[2009]2129号)组织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为本次活动的支持单位。

受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委托,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于2009年11月20日下午在京召开了“建设节约型社会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媒体通气会。参加会议的有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艺术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能源、节能与环保、人民网、新华网、搜狐网、腾讯网、新浪网、中国能源网等国内主流媒体代表。

本次征集活动的过程就是一个宣传节约理念的过程,需要广大媒体的积极关注与广泛报道。同时,为扩大此次征集活动的影响,吸引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特召开此次通气会。详情可登陆中国节能信息网(www.secidc.org.cn)本次活动的网页查询或致电《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联系电话:63906505。

作品征集范围:

此次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主要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节能减排等主题,向全社会征集公益广告、书法、绘画、摄影、诗歌、音乐、歌舞、小品、相声、DV、动漫等作品。对征集地域不做限制,境内、境外创作者均可提交作品(境外创作者应提交中文作品)。

投稿方式:

登陆中国节能信息网(www.secidc.org.cn)本次活动的网页,下载报名表或从征集通知中复印(见附件)。将报名表、作品及其他组委会所需资料以邮寄的方式寄至《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

各地方、相关协会、大型企业集团、学会、群艺馆、文化馆、艺术学校、美术学校、专业院校等可以组织团体报名。
优秀作品的使用:

1、主办单位将组织相关协会、权威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遴选。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将作为节能减排主题宣传活动的素材。优秀作品将由主办机构颁发证书,名单将向全社会发布。

2、优秀作品名单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中国节能信息网、搜狐绿色公益频道、相关协会的网站上公布。

3、对部分优秀作品,将联系作者本人并与有关机构合作进行深入创作,提高专业深度和艺术水平,形成完整作品。优秀作品将作为今后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大型节能减排主题宣传活动的宣传素材;节能减排主题文艺晚会将从中选择部分作品参与演出;此外将组织相关专题巡回展览、展示等。作品一经选用,将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长久的艺术生命力。

征集截止日期:2010年3月15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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