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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散装办宣传《条例》有声有色

发布:2009-11-13 16:35:42作者: just1浏览量:689

    根据浙散办〔2009〕31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县散装办在主管局、分管局长的重视下,宣传《条例》工作有声有色。

    一是多次组织全体散装办工作人员学习,座谈《条例》内容与散装水泥相关业务知识。

    二是10月21至10月30日期间到全县18个乡镇、农管处,2家水泥生产企业分发《条例》单行本、宣传挂图等宣传资料,并对重点乡镇召开座谈会,宣传《条例》。同时利用电视台滚动字幕、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标语横幅宣传《条例》的实施。利用本县大小集市现场咨询讲解、分发《条例》和散装水泥相关工作。特别是工作人员每到工程施工现场检查、验收时认真宣传贯彻《条例》做到有问有答。形成多角度的宣传态势,为《条例》的颁布实施营造了一定的氛围,2010年1月1日《条例》的实施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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