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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经贸局三举措推进《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

发布:2009-11-05 15:31:22作者: 范传金浏览量:851

一是加强学习。为确保《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的实施,经贸局提前组织人员赶赴杭州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及时了解、掌握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生产流程、产品性能、施工要求、质监要点和质量检测。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执行政策和业务素质的能力,为推进散装水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广泛宣传。结合我县实际,确定10月16日-11月16日为《条例》宣传活动月,并联合广播电视台、报社等多家新闻媒体和相关单位,通过网络、电视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条例》的政策法规和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同时,还到各个乡镇、生产企业、建筑工地和水泥销售点发放新《条例》手册、张贴宣传画,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条例》精神。

三是积极帮扶。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通过政策、技术和服务等方式,积极扶持我县唯一一家水泥制品厂——新窑水泥有限公司,先后组织该企业人员到散装水泥发展较快的衢州市、江山市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并邀请省散办的相关领导专家到该公司帮助解决场地布置、设备调试和产品配方、质量控制等技术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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