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09-09-27 09:47:07作者: tdh浏览量:805
文件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商务联发[2009]80号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宣传贯彻《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暨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现场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散装水泥办公室:
为宣传贯彻起施行《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我省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经研究,定于10月13日在杭州组织召开全省宣传贯彻《条例》暨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部署《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
(二)落实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的全国散装水泥工作会议暨城市禁现工作现场会及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进全省发展预拌砂浆和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工作进程;
(三)部署全省散装水泥及其应用领域年底前的主要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四)表彰我省基本实现水泥散装化目标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参观预拌干混砂浆生产及使用现场。
二、参会人员
(一)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领导1人;
(二)各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1人;
(三)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人1人;
(四)省发改、经信、公安、财政、环保、交通、质监、统计、法制、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领导各1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10 月12日下午报到;10月13日一天会议。
地点:杭州城市花园酒店(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人民大道505号,沪杭高速余杭出口向前3000米左右);
联系方式
省散装办联系人:佟大行
电话:0571-88857235,13750881655;传真:0571-88857239;E-mail:1972tdh@163.com
杭州城市花园酒店联系人:陈晶晶
电话:13336129887。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县(市、区)散装办根据会议安排,主动与本级主管部门及城乡和住房建设部门取得联系,确定参会人员,由各市散装办统一汇总全市参会人员后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于9月29日前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省散装办。请各参会人员准时参会,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参会人员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1、全省宣传贯彻《条例》暨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现场会参会人员回执;
2、会议地点(杭州城市花园酒店)交通图。
浙 江 省 商 务 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会议 通知 条例宣传 砂浆禁现
抄送:商务部,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
浙江电视台、浙江日报社、省人民广播电台、《浙江人大》、
《中华建筑报·散装水泥双周刊》
浙江省商务厅办公室 2009年9月23日印发
附件1:
全省宣传贯彻《条例》暨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现场会参会人员回执
单 位 |
姓 名 |
性 别 |
职 务 |
手机 |
是否住宿(住宿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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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根据人数需要自行增加表格行数或复制本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