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09-06-30 14:45:08作者: 骆公望浏览量:680
6月22日至6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胡虎林率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处长尹林、主任科员路国连、省经信委法规处处长骆云伟、省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陈利永、科长骆公望、俞瑞峰等一行组成立法调研组赴台州、温岭、温州和瑞安市开展《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主持召开了由各地人大、政府、法制办,发改、经贸、财政、税务、公安、建设、交通、统计、法院、质监、审计等部门,市、区散装办,乡镇政府,水泥生产、经营企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水泥制品企业,工程建设单位参加的座谈会。会上,有关散装办和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了本地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的基本情况,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规范市场竞争,加强行业指导,加强执法力度等意见和和对《条例》的修改建议,并逐条阐明理由和依据,各部门、企业参会人员也结合实际,进行了针对性发言。与会人员着重在《条例》条款的合理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调研取得了预期的成效。
调研组还赴散装水泥欠发达县泰顺县考察,对于该县2008年起步当年使用散装水泥3000余吨表示祝贺,调研组还参观了该县刚建成的富源砼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并对当地散装办就制定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加强推广发展力度进行了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