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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预拌砂浆推广使用工作初探

发布:2009-05-07 14:26:35作者: 不详浏览量:2962

    自对建设工程实行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后,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人们对建筑质量和施工环境的投诉仍居高不下,其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建筑砂浆的质量不尽如人意和现场拌制砂浆时产生的扬尘污染影响周围环境。因此,禁止建设工程现场搅拌砂浆,使用专业单位生产的预拌砂浆将是建筑业的一项新技术革命,它不仅能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改善工地施工、加快施工进度,而且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效果显著。

    一、市场培育基本完成

    上海是我国最早研究开发预拌砂浆技术和建设工程推广使用砂浆的城市,期间共经历了科研开发、试点应用和全面推广三个阶段,历时10余年,至今已初见成效。自2003年,预拌砂浆实行新材料认定管理以来,本市通过产品认定、具有《认定证书》和《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已达50多家,形成了近1000万吨的预拌砂浆年生产能力。

    二、散装化工作进展顺利

    2006年,上海市对申请干粉砂浆产品认定的生产企业又增加了散装化的要求。目前,本市获得新材料认定的干粉砂浆生产企业已全部进行了散装干粉砂浆工艺线的技术改造。2008年,全市预拌砂浆使用量达到159.9万吨,其中散装干粉砂浆98.05万吨,干粉砂浆散装率达到65.91%,预拌砂浆使用量和散装率逐年稳步提高。

    三、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效果显著

    2008年,全市使用预拌砂浆159.9万吨,可节约水泥9.11万吨、石灰6.56万吨、砂4万吨,利用粉煤灰15.99万吨,节约标煤1.4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1.43万吨,减少扬尘0.32万吨。若按上海建设工程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使用预拌砂浆1500万吨计算,则每年可节约水泥86万吨、石灰62万吨、砂38万吨,利用粉煤灰150万吨,节能13.5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201万吨,减少扬尘3万吨。如果采用粉煤灰渣等固定废弃物生产预拌砂浆技术,再生资源利用量可达450万吨以上,节能减排效果相当明显。

    四、政策法规基本到位

    为了改变本市预拌砂浆推广使用工作多年来一直徘徊不前的被动局面,2008年,政府有关部门在原有政策法规基础上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创造良好的氛围,加快了本市建设工程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推进步伐。这些政策法规主要有:《关于本市限期禁止工程施工使用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沪建交联[2007]886号);《关于迎世博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600天行动机会—建设工地管理分纲要》及《上海市建设工地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任务责任分解表》(沪建建管发[2008]55号),明确规定:建设工地全面禁止现场堆放包装水泥、石灰等易扬尘性建筑材料。全面执行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上海市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考核实施办法》把“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列入考核范围;《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三批)将本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工程施工禁止使用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对加大违法施工的处罚力度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五、存在不足

    虽然上海在预拌砂浆的技术开发和市场培育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要在本市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由于目前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管理机制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给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使用预拌砂浆带来困难。

    二是目前大多数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的积极性不高,仍以自拌为主,只采购少量预拌砂浆以应付检查。

    三是预拌砂浆的市场培育与实际使用极不平衡,2008年预拌砂浆的使用量仅占本市生产能力的16%,建设工程年应使用量的10%。一些原来具有生产预拌砂浆资质的企业,有的停产倒闭,有的改行生产其他产品,有的甚至将企业亏本出售,严重挫伤了现有生产企业进行散装干粉砂浆生产线改造的积极性,也影响了社会资金向预拌砂浆产业投资的信心。

    四是部分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缺乏规范的管理体系,技术水平和售后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发展思路

    鉴于当前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中所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和本市有关禁止建设工程现场搅拌砂浆、使用预拌砂浆文件精神,结合应世博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600天行动计划的实施和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提出如下发展思路:

    (一)工作目标

    坚持科技创新,降低预拌砂浆成本,努力开发具有不同工程的预拌砂浆新产品,尽快完成干粉砂浆散装化,逐步实现施工机械化。加快培育装饰装修工程新市场,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使用预拌砂浆的监督力度。争取到“十一五”期末,建设工程预拌砂浆使用量500万吨,干粉砂浆散装率达到70%以上。

    (二)具体措施

    1、进一步完善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政策措施,依据《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三批),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建立对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检查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2、各级建设、环保和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合作,形成合力,从源头抓起,对建设工程的设计、审图、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层层把关,切实把本市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水泥砂浆,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落到实处。

    3、着力推进干粉砂浆散装化,提高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散装化设施设备的配套水平,确保企业散装干粉砂浆的生产能力达到80%以上,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工程使用散装干粉砂浆,逐步建立散装干粉砂浆物流设施设备的租赁市场。

    4、强化对预拌砂浆市场的监督管理,继续对获得《认定证书》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加强动态管理,包括对持证单位的监督抽查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确保预拌砂浆产品质量。

    5、坚持科技创新,提高应用水平。一是开发满足建设工程特殊需求的具有不同工程、适应机械化施工的预拌砂浆;二是研究进一步提高预拌砂浆中固体废弃物掺量的技术,如利用脱硫废渣生产粉刷砂浆、利用炉底渣替代部分河砂等,降低预拌砂浆成本,实现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有效利用。

    6、进一步完善预拌砂浆推广使用的宣传河培训工作,完善宣传、培训机制,力争对全市预拌砂浆从业人员进行预拌砂浆基本知识、操作技能、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7、拓展预拌砂浆使用量领域,加快推进装饰装修工程用砂浆的商品化工作,出台相关法规政策,全面禁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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