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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应该建立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发布:2009-03-10 14:23:13作者: 不详浏览量:524

    “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是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要途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总经理王熙慧说。

王熙慧介绍说,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对矿产资源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引起了广泛重视,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总体利用效果、技术装备水平比较低,特别是非金属矿物的加工水平和产品品种、规模、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我国的矿产资源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还不高,两者的利用率都只有30%左右。据冶金建筑研究总院的数据,我国仅钢铁工业每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就达到1.7亿吨。这些废弃物只有40%左右用于水泥添加剂、免烧砖、道路路基等,大部分仍堆存或填埋处理。

王熙慧认为,国家虽然专门制定了《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法律层面上建立了引导清洁发展、节约发展的坚实基础。但是,在废弃物综合利用方面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撑,仍以企业自主行为为主,而由于废弃物处置和综合利用的成本较高,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国家应进一步完善鼓励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王熙慧建议,国家应采取有力的扶持措施,使企业在废弃物综合利用方面受益,自觉、主动地加大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投入,造福社会,造福子孙后代。加大废弃物综合利用科研投入力度,建立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强制标准,并将废弃物综合利用成果推广应用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政府鼓励企业依托技术优势开展废弃物综合利用研究,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特别是节能减排的投入力度,并将综合利用成果尽快普及推广应用。同时,制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使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强制标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有效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形成政府投入、企业推广、社会受益的良性循环。另外,在税收政策等方面鼓励企业综合利用废弃物。

王熙慧进一步建议,应将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作为政府和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国家在确定“十一五”期间GDP能耗降低20%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10%目标的同时,将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纳入到政府和企业的考核体系中,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重视程度,形成政府与企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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