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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8-11-20 15:11:54作者: 不详浏览量:2655
据佛山市建设部门获悉,省建设厅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密切关注本地区劣质水泥流入施工现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情况,并加强有关防范工作,今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施工现场使用的水泥,将增加监督抽检频次,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抽检每月应不少于1次,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水泥抽检不少于有见证取样送检数量的10%。
发现问题的,要加大对相应批次水泥的抽检,并跟踪其流入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杜绝劣质水泥流入工地。工程质量监测机构如在监测过程中发现劣质水泥,要及时向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有条件的地区和工程项目应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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