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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浙江省散装水泥第10期

发布:2008-10-29 21:41:51作者: tdh浏览量:767

 

         金德水副省长对全省发展预拌(干混)砂浆作重要批示

 

批示内容:发展预拌(干混)砂浆,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要引起重视并在大中城市积极推进,反映的具体问题,请孟刚同志帮助协调。

                                        二00八年十月十日

 

注:2008年10月10日,金德水副省长在浙江省经贸委上报的《我省发展预拌(干混)砂浆存在的困难及建议》上作出批示(孟刚同志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散装率走势平稳    四季度仍需努力

——3季度全省散装水泥量率完成情况简述

 

         三季度,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特别是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大幅回落,水泥需求量增速持续下滑的形势下,全省散装水泥工作者面对经济环境变化,克服各种困难,避免了散装量大起大落,保持了散装率走势平稳的良好局面,取得了的不俗成绩。

一、散装水泥量率完成情况

9月份,全省水泥产量864.54万吨,同比减少13.18万吨,增长-1.55%。散装水泥供应量完成556.64万吨,同比减少45.38万吨。

1—9月份,全省水泥产量7242.63万吨,同比减少41.59万吨,增长-0.57%。散装水泥完成5129.23万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9.31%,同比增加118.52 万吨,增长2.37%;散装率70.82%,同比提高3.15个百分点。

散装水泥供应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5%以上的市有:宁波77.08%、湖州67.48%、绍兴67.31%、嘉兴67.09%、杭州66.37%。

 散装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列入供应量考核)有:宁波86.64%、湖州83.5%、嘉兴75.93%、杭州74.66%、绍兴74.18%。

列入使用量统计考核的温州、台州、舟山、丽水4市累计使用散装水泥819.05万吨,同比增加84.05万吨,增长11.44%。中转散装水泥出库量339.82万吨,同比增加22.02万吨,同比增长6.48%。

二、三季度散装水泥运行存在的问题

按以往水泥行业运行规律, 9月份应该进入一个“量多价高”的产销两旺阶段。而今年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散装水泥运行出现新问题。

一是我省水泥需求减少,虽然采取了“限产保价”的对策,但水泥价格仍比上月下降了5.41%。部分水泥生产重点市出现水泥产量和散装量增幅双回落。杭州在水泥生产量增幅持续滑落情况下,散装量首次出现回落,全市1-9月水泥产量下降1.96 %,散装量增长-1.12%;金华1-9月水泥产量下降2.55%、散装水泥增长-4.55%。

二是农村散装水泥市场发展后劲不足,在做好发散日常工作前提下,新的增长点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特别是装备和技术水平不高。毋庸置疑,发展农村散装水泥是进一步提升散装率的重要举措。但是,在全省“183工程”检查验收中,普遍存在农村散装水泥配送网(站、点)建设不完善、投入不多,适合农村用散的装备缺乏和技术开发水平滞后。另一方面,部分散装办与散装水泥配送站未能落实工作责任制,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基层指导服务不够,工作不细,掌握情况不全面。

三是列入全国“禁现”城市,杭州、宁波两城市 “禁现”

虽然已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工作力度有待强化。

三、四季度散装水泥运行趋势分析

四季度,全省散装水泥的发展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有三大突出的问题波及到散装水泥运行。一是未来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加大;二是房地产市场会步入一个调整与转型期,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下降,水泥市场需求日趋减弱;三是企业生产成本上升、利润下降明显、融资困难等多种因素影响,生产经营困难重重。如前所述,三大因素已成为影响运行的不利因素。但也有有利的方面:今年的最后一个季度,国家采取了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有针对性地做一些适当的调整和出台相应政策措施,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对此,各级散装办要充满信心,鼓舞士气,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面对困难要具有前瞻性,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四季度散装量平稳增长。

四、四季度要努力确保完成全年散装水泥量、率考核目标任务

四季度是完成全年目标的关键时期,各级散装办要认真领会并贯彻落实金德水副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突出大力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主题,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打好攻坚战。用实际行动,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力争水泥散装率继续保持全国各省、自治区首位。

(一)全省各级散装办要充分认识完成散装水泥量、率指标的重要性。要以提高散装率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散装水泥量、率完成情况,层层落实、环环相扣、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二)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是全省年初确定“突出二个重点”的其中一项。杭州、宁波两市要认真按商务部等六部门《关于在部分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通知》要求,全力加快实施“禁现”工作方案,确保“禁现”工作落到实处,为全省其他市和重点县(市、区)的试点起到示范作用,从而推进散装率的提高。

(三)发展农村散装水泥是进一步提升散装率的增长点。要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发展农村散装水泥的难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规模以上的农村联建住宅、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要力争全部使用散装水泥,使之成为四季度工作的亮点。

(四)各级散装办要积极为企业服务。在水泥企业遇到困难之时,更要精诚服务,在政策、技术、设备、资金、开拓市场方面等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要重点抓好兰溪、桐乡、海盐、长兴、德清、萧山、余杭、建德、诸暨、江山10个县(市、区)的工作,散装率争取达到70%以上。

(五)各地要加强与统计部门联系,认真核对数据,统一统计口径,防止虚报和瞒报。上报前单位负责人要做好检查、核实、层层把关,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完成年初确定的散装水泥量、率指标已到了关键时期,全省散装水泥工作者要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同心同德,奋战四季度,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简讯:

1.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列入8月8日省政府发布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08-2012)(浙政发[2008]52号)。该行动计划《浙江省节能降耗实施方案》明确了2008-2012年全省的节能降耗任务,并明确要求“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到2012年),水泥散装率72%以上,新增1800万吨,节约标准煤40万吨;加快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供应量达到1亿立方米,新增3900万立方米,节约标准煤20万吨;增加预拌干粉砂浆1000万吨,节约标准煤20万吨。”

2.9月24日至9月26日,省散装办主任陈利永一行3人赴舟山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散装水泥调研工作,充分了解了舟山市今年以来的散装水泥发展情况,以及农村散装水泥配送站的建设情况,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和实施情况验收。

3.9月27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2009年立法项目专题调研论证会,分别听取了省经贸委、省劳动厅、省林业厅等十六个厅局关于2009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情况汇报;其中《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列入一类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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