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半年节能减排取得积极进展
发布:2008-10-13 14:33:38作者: 不详浏览量:588
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上半年在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单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都继续下降。
据统计,一季度,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增长7.7%,单位GDP能耗降低2.62%,同比多降1.08个百分点。经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1—5月份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低于经济增长,单位GDP能耗保持下降。总体上看,大多数地区上半年单位GDP能耗下降情况将好于去年同期。一季度,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64.9万吨,同比下降1.0%;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46.2万吨,同比下降1.9%。据环境保护部估算,上半年两项指标继续保持下降趋势。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分析了单位GDP能耗与主要污染物排放下降的原因。一是高耗能行业增速回落。1—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3%,增幅同比回落1.8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六大高耗能行业中除石油化工增幅提高1.6个百分点外,其他增幅均出现回落。二是主要耗能产品产量和出口趋缓。1—5月份粗钢、钢材、十种有色金属、水泥、平板玻璃、烧碱产量及火电发电量增幅均呈下降趋势。钢坯及粗锻件、钢材出口数量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三是主要高耗能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稳步降低。据统计,1—5月份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企业35种主要产品单位综合能耗指标中,下降的有27项,上升的有8项,节能1273万吨标准煤。
节能减排取得积极进展,得益于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了工作力度。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开始进行考核,国家发改委会同监察部等部门对全国30个省级政府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组织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对千家重点耗能企业2007年节能目标责任进行评价考核。大部分省(区、市)也相应开展了各级政府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此外,全国已有北京、内蒙古、山东等14个地区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实施了独立的能评审查制度,将节能评估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环境保护部提高了电力、钢铁、石化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建设项目的环评标准,否决了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1—6月,对总投资达3194.64亿元有环境问题的80个项目的环评文件不予受理、审批或暂缓审批。
上半年,各地区节能减排投入力度显著增强。有些地区还根据国家“以奖代补”的节能技改财政奖励办法制定了门槛更低的“以奖代补”政策;大部分省(区、市)设立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了一批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改造等重大节能技改工程。为了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淮河、海河、辽河等重点流域“十一五”治污规划,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发布了钢铁、化纤工业等15项国家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着力削减重点行业污染负荷。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下半年节能减排工作将采取的各项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二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现全年关停小火电1300万千瓦,淘汰水泥、钢、铁等落后产能5000万吨、600万吨、1400万吨。落实节能发电调度办法,抓紧出台配套政策。三是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力度。今年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148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70亿元(含淘汰落后)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流域工业废水治理,以及节能环保能力建设。加快工程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四是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继续抓好第二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制度。五是完善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六是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适时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推进环保收费改革。对节能环保小排量汽车研究实行消费税优惠政策,提高高油耗、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率,扩大不同排量汽车消费税率差距。研究制定高效电机、锅炉等节能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扩大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范围。七是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查行动。八是继续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