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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使用预拌砂浆保证建筑质量

发布:2008-10-15 15:42:10作者: 不详浏览量:2278

    从今以后,广州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楼房,即使是自建房屋,如果仍然用现场手拌的砂浆砌墙,可能连竣工验收的资格都没有,更拿不到房产证。

    昨天,广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出台相关规定,不仅因为现拌砂浆污染环境,关键是前者可能造成肉眼看不出区别、一年后却墙开体裂的“豆腐渣”工程。

    传统的现拌砂浆,完全靠人工配料、搅拌,砂、水泥难以搅拌均匀,而且常常砂多水泥少,造成房屋建成后不久即墙面开裂、渗漏,或空鼓、起粉,甚至外墙剥落;预拌砂浆由水泥厂机械配比、搅拌,黏结强度、抗压性能和机械施工性能都更好,能大大提高建筑的工程质量。

    “《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全市宣传贯彻动员大会”上要求,总投资超过30万元且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都必须使用预拌砂浆。严重违规的将不予办理节能验收、质量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也就拿不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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