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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散协在京召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研讨会

发布:2008-09-22 16:51:06作者: tdh浏览量:896

中国散协在京召开散装水泥专项奖金政策研讨会

商务部商贸司副司长门晓伟到会指导工作

9月17日,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在北京召开三届九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来自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散装办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共51人参加。会议交流了散装水泥立法、机构改革进展、城市“禁现”、农村散装水泥发展等方面的情况,专题研讨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与行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审议了协会秘书处关于第三届理事会换届的筹备方案及例行事项。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副司长门晓伟到会并讲话,商贸司标准规范处处长李嘉建(负责全国散装水泥工作)、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张祚岭也参加了会议。

在研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与行业发展有关问题时,中国散协理事长丁建一指出,在全国上下重视环境保护、大力提倡节能减排的形势下,散装水泥继续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国家持续重视散装水泥的发展,如《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中,进一步重申要抓好散装水泥推广工作。他要求各有关方面要认真研究,将各项政策法规转换成快速推进散装水泥发展的有力抓手。

与会代表在听取丁建一关于“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中央财政采取和完善六方面政策措施”背景介绍后,展开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在这六大政策措施中,首要是更大地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按照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引导中小企业调整企业结构、节能减排。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作为发展散装水泥的财政政策,是为了贯彻“鼓励散装,限制袋装”的产业政策,促进水泥生产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节能减排,因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与中央财政扶持中小企业系列举措完全一致,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的收缴和使用管理的监督,防止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门晓伟在听取各地情况汇报后,首先对散装水泥发展取得的成就和全国散装水泥工作者高昂的工作热情表示肯定和赞许,对本次会议能结合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研究散装水泥工作感到欣慰。她说,做散装水泥工作的,特别是省一级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就是要关心宏观经济形势,这有利于研究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下一步散装水泥专项奖金政策可能会作一些调整,一种形式是继续保留散装水泥专项奖金,征收标准作适当调整;另一种形式是在条件成熟时取消散装水泥专项奖金,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各级散装办的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一般预算,对袋装水泥征收消费税,继续利用经济手段限制袋装水泥,促进发展散装水泥。随后,门晓伟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要加紧落实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工作,特别是第一、二批“禁现”城市要尽快出台地方政府令加以推动,促进生产和使用环节的协调发展,商务部将适时召开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现场会;二是要继续抓好农村“推散”,各地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之一常抓不懈,商务部拟在明年召开促进农村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有关会议;三是要加快立法工作,散装水泥的立法要以地方立法先行为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借鉴湖南、江西等省的经验,推进地方散装水泥立法工作的进程;四是要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管、用工作,各地要自查自纠,分析征收率低的原因,商务部将会同财政部适时对此项工作进行抽查和调研;五是要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当前要重点研究“发展散装水泥在循环经济中的地位”和“财政资金支持行业发展的国际经验与中国比较”两大课题,由商务部支持,中国散协牵头组织,各地散装办积极配合。

会议审议通过了协会秘书处关于第三届理事会换届的筹备方案;通过了关于陈利永、于东威、杨巍峰、肖晓东、孙贵生等同志任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的提案;通过了包头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等22家单位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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