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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水泥取样程序

发布:2008-09-03 14:43:04作者: 不详浏览量:694

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试验计划/(施工单位编制)

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建设或监理单位依据施工试验计划编制)

向试验室递交(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建设或监理单位递交)

旁证现场取样/(见证人员、施工单位试验人员)

监护、封志、试样并连同见证记录同送试验室/(见证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试验人员同送)

检查、核对试样/(试验室)

执行(试验管理程序)/(试验室)

签发报告,加盖“有见证试验”专用章/(试验室)注:不符合要求的试验结果,试验室通知承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人员

施工单位汇总试验资料,与其他施工资料共同归入工程档案

以上是实行见证取样的程序,而见证只需要建设放或监理方(绝大多数都是监理)、施工方试验人员一起进行取样,对于常用的水泥的取样规定如下:
(1)散装水泥:
①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②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2)袋装水泥:
①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②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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