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3-08 08:27:59作者: 浏览量:1775
因工作需要,石柱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党务工作者1名、行政执法中队队员1名、安全协管员1名。
二、招聘条件
岗位 |
要求 |
党务工作者 |
年龄20至40周岁,性别不限,中共党员,永康本地户籍,大专及以上文凭,有一定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电脑办公能力,有相关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
行政执法中队队员 |
年龄20至40周岁,性别不限,永康本地户籍,高中及以上文凭,会开车,党员、退伍军人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安全协管员 |
年龄20至45周岁,性别不限,永康本地户籍,大专及以上文凭,中共党员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至3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112办公室。
3.携带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形式。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合格人员与石柱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联系人:施主任,联系电话:87355002(办)。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