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08-08-13 09:37:24作者: liuchao浏览量:2403
根据杭州市的规划,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今年7月起,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城区以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第二阶段:从明年7月起,在萧山区、余杭区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第三阶段从2010年1月起,在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富阳市、临安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在此期间,杭州市将积极培育扶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预拌砂浆生产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散装砂浆发放能力必须达到90%以上。鼓励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粉煤灰、脱硫灰渣和钢渣、工业尾矿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制造的人工机制砂,以减少对天然砂的使用。利用粉煤灰等工业废弃物达到30%以上的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杭州市政府指出,要严把预拌砂浆的市场准入关,实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准入和备案管理。未经公布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其产品禁止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