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2-05-23 16:34:22作者: 浏览量:10361
医保报销应向中医药倾斜
座谈会上,中医医保问题引起了高度关注。市卫生局局长江悍平表示,目前的社保制度,可以说是对中医有严重的歧视,中医药很多内容不纳入医保,导致很多患者只能选择可以报销的西医。他希望深圳能降低中医医保门槛,引导更多患者接受中医诊疗,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建议参照北京市政府的做法,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中逐步增加中医诊疗项目和重要品种,引导群众享受中医药特色医疗服务!”市中医院党委书记李顺民建议说,医保报销范围应适度向中医药倾斜;应将各定点中医专科或中医科(室)研发的中医中药诊治项目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经市药监、价格部门批准的中医医疗机构研制的中药院内制剂,优先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此外,对中医药治疗具有优势的肾病、肝病慢性病门诊,中医药费用在统筹基金中给予一定的补助。
调整中医特色项目收费标准
“骨伤科肱骨干骨折,用中医手法加小夹板固定治疗只需在门诊花192.9元,愈合时间不足3个月;而西医手术采用切口复位内固定术需要住院花997.5元,再加上肽合金钢板需要5663元,将来再手术取钢板,前后费用约为2万元,且愈合时间约3个月以上。费用相差悬殊,患者得到的结果却是一样。”福田区中医院院长马光用这个典型病例,说明中医治疗与西医治疗在费用上的差别。
马光认为,中医价格太低,体现不了中医的价值。他认为,振兴中医的当务之急是提高中医服务价格,特别是应大幅度调高现行的中医类技术服务价格。他强调,提高中医服务价格,不能把差额转嫁到百姓身上,而应该由政府部门加大投入,向医院补助调高价格与现行价格的差额部分。
姚欣耀表示,深圳应该率先建立中医中药新的价格体系和收费标准,尤其是适当调整中医特色诊疗项目的收费标准。他认为,虽然深圳无价格制定权限,但可通过驻深的全国、省政协委员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中医价格体系不能体现中医价值的突出问题。
中药院内制剂应可全市使用
在座谈会上,与会专家们提出了目前中药制剂的推广处于举步维艰的状态。罗湖区中医院院长曾庆明提出,目前,用了数千年的膏、丹、丸、散传统剂型被迫正在淡出历史舞台。其中主要的原因是药监部门拿着西药标准来衡量中药的开发利用。加上申报中药制剂药品手续繁琐,一个中药品种要开发使用很难。他建议,利用深圳有立法权的政治优势,按照中药炮制的本来要求来规范中药制剂和使用范围。同时可以授权给中医院,在某个级别的专家委员会论证之后,在符合传统中药炮制的“制剂室”内生产的院内制剂,能够在院内乃至全市使用。
姚欣耀建议,由政府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抽调相关技术人员,建立“深圳市院内中药制剂中心”,使深圳所有的中医院院内制剂能统一集中生产并可资源共享。
大力推进中医药立法进程
深圳的中医药立法,是在2005年由20多名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提出来的。但是,市卫生局中医处处长廖利平表示,4年过去了,中医药立法,至今仍处于“力度大进度慢,影响大成果小”的状态。姚欣耀希望更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和呼吁,大力推进中医药立法进程,为中医药科学发展保驾护航,推动中医药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让老百姓更快更好地享受到中医药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