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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缙云县散装水泥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发布:2012-02-13 02:14:55作者: 缙云县散装办王继庚浏览量:7625

 

 

2011年我县水泥生产量合计303.51万吨,散装水泥量供应199.79万吨,可节约标准煤30625.81吨,减排粉尘80315.58吨、二氧化硫377.60吨,散装率65.83%。全县使用水泥34.18万吨,其中使用散装水泥19.85万吨,使用率58.1%。我县散装水泥发展工作为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全年预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94.65万元、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专资89.9万元(按照《条例》和《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部征收到位)。
 
县经贸局与县交警大队联合发文《加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的通知》,并和交警大队联合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上路执法检查。我办对专用车辆驾驶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给予发放合格证书,并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纠正违法行为。通过以上举措有效的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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