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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明年起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发布:2011-11-28 00:48:18作者: 富阳市散装办潘勇虎浏览量:1272

 

11月21 日,富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转发市发改局市建设局关于富阳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实施意见的通知》(下称《意见》),这是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的一大重要举措。
《意见》规定,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自2012年1 月1 日起在富阳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工程,以及主城区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必须使用预拌砂浆;第二阶段:自2012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
《意见》明确指出,市建设局和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对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的宣传、协调、服务及管理具有相应职责,并对违反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意见》还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因特殊的行为情况需要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应当在使用前经市建设局和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审查同意,方可施工。
该《意见》的实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标志着富阳市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工作已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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