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1-04-22 01:45:46作者: 杨森浏览量:930
为贯彻落实(浙散办【2011】9号)《关于对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驾驶员持培训合格证及安装行驶记录装置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和(浙散办【2011】10号)《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驾驶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2011年4月20日,诸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组织召开了“二个文件”的宣贯大会。参加会议的由市交警大队领导、水泥企业散装专管员、混凝土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和散装办工作人员。会议由市散装办楼首勇副主任主持。
会上,楼首勇副主任分析了“二个文件”出台背景,并对“二个文件”精神进行了全文宣读。接着,交警大队重点车辆管理指导办公室朱警官对专用车辆户籍化管理的目的、要求作了说明。朱警官说:“车管所在办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年检业务时,安装行驶记录装置作为查验合格的必备条件,对发现此类车辆未安装行驶记录装置或装置无效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业务”。他还对重点运输单位信息登记表、重点驾驶人台账登记表、重点机动车台账登记表的填写方法作了讲解,并分析了专用车营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安装、使用GPS行驶记录装置的对车辆管理的好处、运行中的注意事项等问题作了说明。散装办卢新发同志对相关表格填写作了辅导。最后,楼首勇副主任提了两点要求:一、企业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要重点对末安装GPS行驶记录装置和已安装行驶记录装置的运行情况以及新增驾驶员末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并信息情况于27号前上报。二、要求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完善GPS行驶记录装置管理制度,做到工作长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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