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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墙办散办进驻工业园区开展工作

发布:2011-02-24 07:11:00作者: 王继庚浏览量:1113

缙云县新墙办、散装办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按照2010年11月25日的缙政办发[2010]122号文件《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建设、土地、环保、安监、劳动等职能部门都在工业园区一条龙进行审批,服务工业企业。从服务企业,方便企业办事实际出发,2月1日开始县新墙办、散装办工作人员也进驻工业园区做好墙改、散装专资的征收、现场监督、宣传使用管理工作。2011年1月起全县工业企业的墙改、散装工作严格按照两个《条例》和两个《基(资)金管理通知》执行。两个专项基(资)金的征收在工业企业实现零的突破,也标志着我县墙改、散装水泥专项基(资)金管理工作按照两个《条例》和两个《基(资)金管理通知》的要求在交通、水利、桥梁、道路等全面严格开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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