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3626795846
发布:2010-12-02 15:13:22作者: 俞瑞峰浏览量:990
11月15日,宁波市人事局下发了《关于同意宁波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甬人公[2010]35号),至此,宁波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散装办”)全部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宁波市是我省继杭州市之后,完成散装办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第二个市,将大大促进我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进程,我省散装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该市及所属县(市、区)散装办同时办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方法也值得其他市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