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0-10-27 16:25:23作者: 王雪莲浏览量:1106
10月26日,黑龙江省散装办主任郭涛、副主任任志斌等一行三人赴省散装办考察调研,就今年10月15日《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通过后应当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与我办进行交流。
省散装办主任陈利永向郭涛一行详细介绍了《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的制定过程及条例亮点,指出:散装办根据《条例》获得行政执法权,这与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散装办作为一个行政管理部门,要长期发展,必须依法行政;要制定好与《条例》相关的配套政策,作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政府、水泥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人员宣传散装水泥知识及发展意义,使全社会认识到发展散装水泥和执行《条例》的重要性;同时,还要加强散装水泥行业企业及水泥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培训等。就今后的工作思路,陈利永表示,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配备,提高队伍素质,改变工作人员思想观念,将散装办工作重点转到行政执法上来,切实实施好《条例》。
随后,郭涛主任、任志斌副主任也介绍了《黑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条例》通过后的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