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0-08-23 14:38:55作者: 王英浏览量:883
为了《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的贯彻实施,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在行政执法工作上有新的突破,杭州市新墙办、市散装办于8月16日至8月18日举办了为期三天的行政执法培训,各区、县(市)新墙办、散装办行政分管领导、办领导和业务骨干近60人参加了培训,并邀请市经委、市法制办的有关专家对参训人员进行授课。
近年来,随着两个条例的陆续推行,我市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现,其中开展行政处罚对于大家都是“头一回”,为此杭州市新墙办、市散装办特地举办这次培训班。课堂上,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既安排了行政执法方面的基础课程,又安排了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行政处罚流程、行政执法案例等联系实际的课程。在形式上,除了请专家授课外,同时安排市新墙办、市散装办科室负责人各选课题讲一堂行政处罚课程,“自己人上课”,有三个好处:第一,极大地调动了行政执法人员钻研法律法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第二,内容全面、真实,切入学习工作中的所思所得;第三,容易产生互动,效果事半功倍。通过这次培训,新墙办、散装办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基本执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文书制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为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提供了保证。
培训总结时,市新墙办、市散装办主任罗刚指出今后行政执法工作重点:一是,强化学习,提升执法素质,下次培训由区、县(市)单位来讲。二是,精心准备,做好执法前期相关工作,比如处罚备案、主管部门委托处罚及考取执法证等。三是,落实考核,争取行政执法工作新突破。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多形式开展好行政执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