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0-07-20 19:32:06作者: 散装办浏览量:843
为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务院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散装水泥办公室《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浙散办〔2010〕16号)的精神和要求,在市发改委的领导下,以《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实施为契机,围绕“大力发展散装水泥,积极促进节能减排”为主题,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我市在6月下旬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
一、领导重视,精心安排。
为办好今年的宣传周活动,我办精心准备,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部署。全市各级散装办做到宣传经费落到实处,宣传任务落到个人,确保了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主题明确,突出重点。
这次宣传周活动主要围绕“大力发展散装水泥,积极促进节能减排”,宣传贯彻《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及我省发展散装水泥、在城区范围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政策和措施,突出了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在节能减排、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城市“禁现”和农村推散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有效利用新闻媒体等舆论平台宣传介绍我市散装水泥的发展状况、散装水泥知识等有关发展散装水泥重要意义;向市人大、政协代表及相关部门发放《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等宣传资料500余份;在城区及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在水泥企业及建设工地张贴宣传画;赠送宣传环保袋等,努力营造全民节能减排的良好社会氛围,使节能减排意识深入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家庭及每一位公民,增强了社会各界对发展散装水泥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认识。
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提高了散装水泥的社会认知度,增强了全社会使用散装水泥、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思想意识,充分认识到发展散装水泥在促进节能减排、实现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中的重大作用和地位,通过宣传周的活动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将为我市散装水泥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