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0-07-02 18:05:50作者: 散装办浏览量:1033
根据省散装办《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浙散办[2010]16号)精神,我办按照文件要求,于6月21日至27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散装水泥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 领导重视、计划周密
为做好今年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我办召开了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在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主任亲自布置宣传工作,做到了任务、人员、经费三落实。我办按照“大力发展散装水泥,积极促进节能减排”这个宣传主题、并围绕贯彻实施《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展开宣传,确保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 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1、在乐清电视台一套、二套节目的黄金时间滚动播放“认真贯彻《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广告,和电视台签订常年宣传的工作计划。2、通过乐清政务办公平台向全市机关、乡镇工作人员发送“大力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积极促进节能减排”的短信息。3、制做二个大型广告牌分别安放在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门口和晨沐文化广场进行宣传。4、制做了横幅广告40多条和发展散装水泥招贴画,分别布置在全市的各个乡镇的镇政府门口、高速路口、104国道收费口、混凝土搅拌站路口、建设工地、集镇中心进行宣传。5、利用宣传车高音喇叭广播《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内容,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巡回广播。6、制做了10套发展散装水泥宣传展板,分别在乐成、柳市、虹桥、白象四大集镇进行流动宣传,并分发了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知识小册子。7、 赠送宣传纸巾、保温杯、条例小册子给市里四套班子、相关职能部门、混凝土企业、散装水泥公司等相关单位。
三、 扩大影响、成效显著
通过这次宣传周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对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的了解,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促进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发展,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应和舆论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