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0-06-29 11:27:36作者: 散装办浏览量:79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根据(浙散办〔2010〕16号)文件精神,我们在六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发展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自六月上旬收到省散装办文件后,我们立即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落实宣传经费和人员,购买宣传用品,制作宣传标语,联系广播电台,报社等有关媒体单位和重点乡镇、县城社区,全面做好宣传周活动的准备工作。
二、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围绕“大力发展散装水泥,积极促进节能减排”的主题,既宣传“条例”,又宣传国家有关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规定;既宣传发展散装水泥对节约能源资源的作用,又宣传发展预伴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对保护和改善城市城区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意义;既宣传全省几年发展散装水泥取得的重大成就,又宣传推广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
三、形式多样,重点突出。在本次宣传周活动中,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台、报刊等媒体,采取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横幅、组织流动宣传队、赠送“条例”单行本和宣传纪念品、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在做好面上宣传的同时,重点突出对主要部门和乡镇领导,主要水泥使用单位(企业)和扩大农村(农民)的宣传。一是在青田广播电台播出“条例”的主要内容;二是向主要乡镇和部门领导赠送“条例”和宣传品;三是流动宣传队用五天的时间到主要乡镇和重点建设工程张贴宣传画和标语;四是在县城十一个社区的宣传窗张贴宣传画;五是发动农村散装水泥配送站和供应点在主要村街道张贴宣传画和标语;六是召开有关部门和施工企业座谈会。
四、扩大影响,成效显著。通过宣传周活动,使大家充分认识发展散装水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措施,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从而进一步扩大了散装水泥的社会影响面,激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广大农村用散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