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0-06-21 15:34:33作者: tdh浏览量:1076
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办公室:
根据省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定于2010年9月初举办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请各级散装办及时与当地法制办联系,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散装办工作人员的报名、培训、考试等工作,为考取《行政执法证》、开展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打下基础。
附件:关于举行本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的预备通知(浙府法秘函[2010]3号)
浙江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关于举行本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的预备通知
浙府法秘函[2010]3号
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经研究,省法制办拟于9月初举行市、县(市、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请你们接到本通知后,妥善做好考试布置和培训工作,并将市本级和县一级参加考试人员(报考对象为:目前在行政执法机关工作,未经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或虽经培训考试但未取得执法资格的正式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执法人员请单独统计)人数及所需教材数量,于6月30日前报送省行政法制研究室。
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