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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散装水泥发展力促建筑节能减排

发布:2010-04-13 15:17:16作者: 不详浏览量:2371

  发展散装水泥,是促进资源节约、改善生活环境、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记者日前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的全省散装水泥工作会上获悉,4年来,我省累计使用散装水泥388.5万吨,节约标准煤8.4万吨、优质木材12.49万立方米、人工拆包费1514万元,减少粉尘排放18.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3万吨,实现综合经济效益约1.75亿元,为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匡湧介绍,“十一五”以来,我省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综合配套能力显著提高,政策体系逐步完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行业蓬勃兴起。供应量由2006年的64万吨,猛增到134.8万吨,近四年平均增幅超过30%,水泥散装率达到22.1%。目前,鼓励使用散装水泥已写进了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随着我省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深入,为城镇和农村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提供了更加良好的条件。

  会议明确,今后,青海省将从使用环节入手,大力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继续抓好城市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并将实施范围从城区向郊区,从西宁市向州府所在地和县城扩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大力推广散装水泥使用。同时,还将在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量清单计价及竣工验收方面,制定推广散装水泥使用相应的管理办法。支持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散装水泥标准化体系建设。严格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经济杠杆作用,加快发展我省散装水泥事业。

  据悉,2010年,西宁市散装水泥使用率预期达到44%,海东地区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散装水泥使用率预期达到20%,西宁市全面禁止城市现场搅拌砂浆,到“十二五”末,力争使我省水泥发散率达到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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