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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发散”有利条件和实际困难的分析与建议

发布:2010-03-22 15:08:29作者: 不详浏览量:793

  春节过后,由于手头上案子不多,使我有时间安下心来细细地阅读了中央一号文件和刊有“发散”、“低碳”方面文章的报纸、杂志。通过学习、分析,我认为农村“发散”既有有利条件,也存在实际困难。
  
  有利条件,一有“尚方宝剑”。中央一号文件就是农村“发散”的“尚方宝剑”。今年1月31日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不但加大了对“三农”投入,而且提出了“支持农民建房扩大内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房。你想,多建房就得多用水泥,而水泥又分袋装和散装。袋装水泥人们已使用多年,起初是用牛皮纸糊的袋子,后来改用塑料编织的袋子,实践已充分证明,无论用什么样的袋子装水泥,都不节能,不但价格高,而且还污染了空气和水源,不利于环保和低碳。那么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既“支持农民建房扩大内需”又要节能和环保,唯一的办法,就只能用既节能、省钱,又不污染有利于环保的散装水泥。所以,中央一号文件服务“三农”中的“建材下乡”中的水泥,应该指的就是散装水泥。
  
  二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就是农村“发散”的法律依据。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为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定的法律基础。它是保护先进生产力的又一法律依据。就水泥而言,用散装比用袋装具有省钱、省时、省力、防污染、利环保等许多的好处,因而《循环经济促进法》制定的目的、施行的过程,都会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在城市是这样,在农村也是这样。
  
  三有领导的重视。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都把“宣传、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当成一件大事来抓,特别是国家商务部、建设部的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下达文件,强调散装水泥的宣传、推广、使用工作。各省、市、自治区的领导也都在不同的会议上强调了“宣传、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重要性。如今,国家又成立了专门的节能委员会,由国务院总理、副总理担任委员会的正副主任,这说明国家把节能提到了高度的议事日程。各级领导的重视,这为农村“发散”打开了方便之门。
  
  四有地方法规。近几年来,各省、市、自治区,乃至一些省辖市政府都依据中央文件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各自的散装水泥管理条例或发展规定。《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办法》、《西安市散装水泥管理条列》、《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等这些规定和办法,不但使散装人更能依法、依规宣传、扩广、使用散水泥,而且也是农村“发散”的促进剂。
  
  五有媒体关注。除了《中华建筑报·散装水泥》双周刊和《散装水泥》杂志外,近期《人民日报》、《农民日报》、《中国环境报》、《中国质量报》、《中国建设报》、《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泰安日报》等报纸,也都刊登了有关散装水泥和农村“发散”的文章,这就清楚地说明,媒体对散装水泥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好处,认识的越来越清,越来越关注散装水泥的发展和使用。
  
  六有学习、借鉴的好经验、好办法。我们山东滨州市、寿光市、桓台县的马桥镇、章丘市的刁镇等都有市、县、乡镇多年农村“发散”的好经验、好做法,从生产、销售、运输、存放、小拌合、小预拌砂浆等,便于人们在农村“发散”中学习,借鉴,使人们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七有农民的期盼。一位农民兄弟说得好:散装水泥是个宝,省钱节能又环保,城市已用好多年,农村啥时能盼到?好在一号文件发,建材随着把乡下,但愿水泥是散装,质优价廉又方便。农民兄弟的期盼,更送给农村“发散”工作一个定心丸。
  
  八有忘我工作,敢于创新的散装人。从事散装工作几年、十几年、二十几年的散装人,在“发散”工作中,勇于克服困难,忘我拼搏奋斗,做了了可歌可泣的成绩,创造了有目共睹的功勋,受到了人们敬仰、尊重、爱戴,相信在农村“发散”中,你们更能创造出大的业绩。
  
  除了有利条件,还存在着实际困难。
  
  一是旧的观念。水泥在农村使用几十年来,大部分农民还存有旧的观念思想,认为平时垒个鸡窝、猪圈,修修补补什么的,还是袋装水泥好,很方便。
  
  二是生产水泥包装袋厂家的干扰。一些长期给水泥厂供水泥袋子的厂家和生产水泥的厂家建立了长期的关系,有的还签订了多年的供货合同。他们还有专门生产水泥袋子的厂房、设备,一旦水泥变成了散装,他们就得改产。因此,他们极力反对散装,并采取各种手段,让生产水泥厂家生产袋装,使水泥生产厂家摇摆不定。
  
  三是运输、存放需要新的车辆和库房。由于在农村,一些运输户、销售户、使用户,把眼前利益看的比长远利益更重。弃袋装改散装,他们马上就得掏钱改车、改房、改设备,因而不想用散装,能拖一天是一天。
  
  四是一些建筑队、建筑工地的头头们,虽然明了用散装比用袋装好,但工地时常换,存放库房难准备,况且住地居民用一星半点的水泥,原先用袋装一拎就走了,用散装还得给他装,还得给他找袋子,弄不好影响了与驻地居民的关系,因而表现出并不太积极用散装。
  
  面对上述农村“发散”工作中的有利条件和存在的实际问题,笔者建议:除了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外,还应尽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按照“政府支持、部门联动、企业跟进”的运行模式,用足、用好惠民政策,给生产水泥包装袋的厂家找出改产后的出路并发给一些补贴,使他们改产后保证原来的效益或比原来的效益更高,对那些运输户、销售户除给予一定的补贴外,还应有技术员指导,帮助他们买车、改车、修建库房,更有利于散装水泥的装御、运输和保管;对那些积极、主动想方设法使有散装水泥的乡镇、村、建筑队和个体户,要给予大张旗鼓地表扬和奖励。
  
  二是严把水泥关。一定使生产的散装水泥达到国家有关的要求后,跟随“建材下乡”而下乡,让使用者尝到甜头和实惠,靠口碑的宣传,加速农村“发散”。
  
  三是各级政府部门,直至村委会,都要把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把农村建设使用散装水泥,当成一项中心工作来做,级级保、级级抓,让被动变主动,最后达到人人自觉、积极主动地使用散装水泥的效果。
  
  四是各级人大还应定期召集散办、公安、税务、环保、质检、建材、司法等部门,联合对各地农村“发散”情况进行仔细的检查,发现那些生产、销售不合格散装水泥,或使用袋装水泥的行为要给予严励的打击和劝说,为农村“发散”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使散办人更能创造性地进行农村“发散”工作,使农村更现“蓝天、清水和绿山”。
  
  五是各村在旧房改造、建设新房、兴修水利、硬化路面等所用水泥的建设,应由村统一指挥,以保证散装水泥的质量和运输、存放、使用的管理规范。同时也有利于上级和群众监督,防止混进袋装水泥和不合格水泥。
  
  六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生产、运输、销售、使用散装水泥的用户,要给散办人员多些关心、爱护和支持,并多多给他们提意见和建议,让他们更大地发挥自身特长,为生产、运输、销售、使用户多献良策、保驾护航;同时也使自己在生产、运输、销售、使用散装水泥中获得更可喜的效益,尽而让那些生产、运输、销售、使用袋装水泥的企业和用户弃袋用散,共同把农村“发散”工作搞的好上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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