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0-02-21 19:00:41作者: 温散办浏览量:977
《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颁布实施,为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科学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是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领域一件大事。
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和《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散装水泥、预搅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与安全培训管理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09]110号)的要求,温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于2010年1月11日至20日分8期在市区龟湖饭店组织举办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与安全培训班,全市1100余名专用车辆驾驶员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条例》有关条款内容,专用车辆实用操作业务技能,专用车辆行车安全知识及专用车辆事故案例分析;由市公安交警支队秩序大队资深教师巩建华老师和市建设集团构件公司安全科胡平足科长讲课,并进行业务知识考试。通过培训,提高散装水泥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车辆安全行驶意识,提高驾驶员业务技能,确保安全行驶。培训考试合格的专用车辆驾驶员,将由市散装办和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员培训合格证》,要求专用车辆驾驶人员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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