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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彰显动力 绿色北京扬帆起航

发布:2010-01-12 15:05:05作者: 不详浏览量:575

日前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2009年,是北京市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关键一年。本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把推进节能减排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大重点工程投入,健全完善保障体系,初步建立起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效机制,首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一五”总体目标有望提前一年完成

截至2008年,北京连续3年超额完成“十一五”年度节能减排目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09年10月公布的全国2008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北京市万元GDP能耗累计降低率17.53%,“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86.37%,两项指标在31个省区市中名列第一,预计可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规划节能目标。万元GDP水耗累计下降26.99%,已提前两年完成“十一五”下降20%的目标;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已分别完成“十一五”目标的89.36%和76.3%,预计到2010年能按时完成目标。

节能降耗取得长足进展

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取得重点突破。在总结市公安局、市规划委等10家政府机构试点改造经验基础上,启动30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工程,预计总体节能率达到20%,年可降低能耗4600吨标煤,可减排12500吨二氧化碳。对54家政府机构用电、用热实行分类分户计量和在线实时监测,为政府机构采暖按计量收费和指导合理用能提供了重要依据。根据《北京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实施了对各区县和50家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

重点领域节能改造深入开展。18家工业、服务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并按照审核方案实施改造,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2009年起在全市166家重点用能单位推广应用高效电机和节能变压器,完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节约用电2507万千瓦时,削减二氧化碳排放2.5万吨。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继续达到100%,完成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33.02万平方米,普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69.78万平方米。

绿色照明推广惠及全市。2009年继续实施国家、市级、区县三级财政给予补贴,在朝阳、海淀、丰台、通州、顺义五区和市级公共服务领域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370万只,预计到2010年将按计划完成全市推广工作,全市公共领域和居民家庭基本实现绿色照明,年可节电5亿度。

商场超市节能改造成效显著。19家商场超市的24个门店开展节能改造工作,涉及中央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电梯系统项目共计36项,平均节电量达到24%。各商业零售企业成立了能源管理机构,并设置能源管理职位,能源管理人员超过10人的企业达到70%。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发布《北京市振兴发展新能源产业实施方案》、《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等政策;建成官厅风电二期及二期加密工程,全市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5万千瓦;亚洲最大的禽类沼气发电项目——延庆德清源沼气发电项目建成并实现并网发电、本市第一个多村联供沼气工程——可同时为约1700户村民集中供气的大兴留民营七村沼气联供工程建成投用;热泵技术开发应用向规模化、复合型发展,建成顺义国际鲜花港、用友软件园等一批规模化高端地源热泵示范项目,全市热泵供热面积约达3000万平方米。

污染减排跃上新台阶

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2009年,全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累计达到285天,占78.1%,比上一年多了11天,超出09年度蓝天目标25天,实现了空气质量连续11年持续改善。2009年,北京提前41天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自1999年以来完成全年目标时间最早的年份。同时,达标天数明显增多,四级以上中重度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物创11年同期最低。

污水处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全面启动了清河二期、卢沟桥和北小河等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新增中水生产能力61万立方米/日,同步建设再生水利用管线,保障城市环境用水;加快郊区新城中水厂建设,计划到2010年实现每座新城至少建成一座高品质中水厂的目标;通过首购方式在中水厂建设工程中应用中关村自主创新产品,采用国际领先的膜处理技术,提升本市中水处理水平,出水水质提高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处置水平显著增强。大力推进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加强规划研究,加大能力建设,在收集、转运、处置设施方面建设了一批重点项目。高安屯垃圾焚烧厂、阿苏卫综合处理厂、大屯转运站、高安屯餐厨等一批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投入运行;电子废弃物处置设施年处置废旧家电约30万台。现有设施覆盖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危险废弃物、电子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等领域,逐步建立起立体化的固体废弃物处理体系。

资源综合利用实现新跨越

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按照“以集中处理为主,相对集中处理为辅”的工作思路,在加快建成南宫、高安屯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同时,2009年,在餐饮街、高校集中区、度假村等餐厨垃圾产生集中地区,开工建设10座小型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站,总处理能力约196吨/日,80多家单位已建成运行100多台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备。

探索实施污泥处置资源化。目前,全市再生水利用量已达到6亿立方米,综合利用率达到59%,成为全市生态环境的重要供水水源。为实现水处理产生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试点利用水泥厂和热电厂余热资源处置污泥。目前,本市已建成清河污泥热干化、北京水泥厂水泥窑处置污泥和庞各庄污泥堆肥处置工程,处置能力达到1200吨/日。

鼓励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强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管理,提高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认定通过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167家,工业产值共计80.56亿元,利润总额11.11亿元,免增值税5.59亿元,免所得税569.24万元,利用20余种废弃物约1660余万吨;推进煤矸石在市政道路建设中的利用和矿山尾矿细砂在混凝土中的应用,已具备大规模推广基础。

节能减排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建立健全政策规章引导体系。研究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北京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成为全国首个省级政府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出台《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试行)》、《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及两个配套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并已启动两个示范项目,预计节能率均在15%以上;出台《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用电分类计量技术要求》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采暖用热计量技术要求》两项地方标准,为公共机构实施电热计量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出台《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为全市系统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供了保障;发布《北京市振兴发展新能源产业实施方案》、《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发展指导意见》,切实推进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大力发展;研究制定《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案》,为谋划“十二五”期间首都低碳经济发展;制定完成《绿色北京行动计划(2010-2012年)》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实现生产清洁化、消费友好化、环境优美化、资源高效化的绿色现代化发展奠定基础。

初步搭建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体系。初步建立起展览会、高层论坛、主题活动、媒体宣传、教育培训等全方位多角度的节能减排宣传动员体系,提高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动员全民自觉行动。 “节能警察”、“节能医生”、“节能管家”、“节能小天使”、节能减排义务宣传员已成为系列品牌宣传活动,引导市民自觉积极参与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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