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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广泛宣传《条例》 活动有声有色

发布:2009-11-17 17:43:33作者: 陈爱民浏览量:724

萧山区散装办 陈爱民

  进入11月以来,萧山区为切实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员会第12号《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开展了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形成良好氛围。

  萧山区十分重视散装水泥工作的宣传,在开展的宣传工作中要求做到五到位。一是要求做到宣传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干粉砂浆对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越性做到位,引起全社会的广泛重视;二是要求宣传工作必须深入企业到基层,把宣传工作落到位;三是要求做到全方位,宽领域宣传到位。积极利用街道宣传栏,滚动广告牌,电影院横幅,固定广告,报纸等形式拓展散装水泥的影响面;四是要求宣传工作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人。他们在宣传开展过程中,面对点多面广人员紧张情况,采取统一安排分片负责,充分调动每个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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