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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发布:2009-07-29 14:17:10作者: 不详浏览量:504

    珠海正在采取多项强制性措施,推行一系列节能新标准的实施。据悉,从今年8月1日起,珠海市新建的12层以下住宅建筑,其建设单位必须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根据这一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如果新建建筑违反节能强制性标准,将面临最高30万元的罚款。

据统计,建筑能耗约占珠海市社会总能耗的三分之一左右,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这个比例还在不断上升,做好建筑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至关重要。珠海自2008年起,推出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并出台鼓励政策,给予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免交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优惠。到目前,该市有5个项目成为第一批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节能示范类型涉及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康居工程、节能设备、低能耗建筑等。

去年11月,珠海市墙革节能办又组织推荐报送了3个新建住宅项目和1个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项目。这些项目一旦通过审批,也将获得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扶持。

近年来,通过启动建筑节能基础性工作,该市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散装水泥进一步迅猛发展,2001年以来每年实现商品混凝土跨越式发展目标,目前,市区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率达到100%;新墙材的应用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由2002年的不足10%提高到2008年的76%;新建民用建筑全部符合节能50%设计标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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