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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9年节能减排行动计划

发布:2009-07-14 15:23:12作者: 不详浏览量:517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2009年行动计划

2009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切实将推动节能减排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结构优化、技术进步、机制创新、项目推进等综合措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逐步形成有利于节能环保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确保完成节能减排年度目标。

2009年,要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下降4%、单位GDP水耗下降5%、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下降2%、二氧化硫(SO2)排放量下降3%。

二、完善六大机制

(一)政策引导机制。通过健全法规政策,运用财税、信贷、价格等经济杠杆,引导社会主体积极参与节能减排。修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实施办法,做好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的相关工作,出台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方案。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亿元;研究制定节能奖励暂行办法、排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管理办法和开发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支持办法等政策。探索建立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鼓励企业购置节能环保设备;落实“绿色信贷”政策,支持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投入。

扎实做好资源价格改革工作,积极建立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继续推进热计量试点价格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按照国家电价、气价、油价改革工作安排,认真做好电价、气价、油价等的价格调整工作。

(二)评价考核机制。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发挥目标评价价值导向作用。继续开展区县及部分重点用能企业的年度节能目标考核工作;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探索开展评价考核工作,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管理体制;推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逐步完善节能管理;加强对交通节能的监管,将交通节能指标纳入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的范围。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体制。把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情况、环境群体性事件防范处置情况等纳入考核体系,并定期公布,推动各区县、市有关部门环保任务的落实。

(三)监督监测机制。加强节能环保监督执法,完善能耗和重点污染源监测平台,督促落实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约束性规定。加强节能监察执法,尽快建立区县节能监察执法队伍,对150家公共建筑、650家重点用能单位及100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室内空调温度、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制度等进行监察。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噪声污染扰民、垃圾填埋场污染等问题;加强重点存量污染源在线检测,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过程监管,控制污染“增量”。

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能源普查工作,开展部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情况审计调查,加强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统计监测;对260家公共建筑室内温度和3800台主要用能设备实施节能监测;完善政府机构用能在线监测平台,推进公共机构用能在线监测平台建设;扩大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平台范围,实现对年耗能1万吨至2万吨标煤重点企业的在线监测;加强部门能源统计信息资源整合,初步建成全市统一、信息共享的能源统计监测平台。

(四)标准准入机制。针对各类应用对象,细分领域,严格规范能源使用及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评、能评制度,控制污染物和能耗源头增长;继续开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综合平衡测试工作;研究制定市级行政单位能耗定额标准;完善建筑能耗信息公示制度;试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编制混凝土搅拌站和构件厂布局发展规划,发布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研究制定锅炉节能监管工作规范和能效测试规范。

(五)市场服务机制。通过培育节能减排市场服务机构,引导节能服务产业规范发展。出台合同能源管理资金支持办法,支持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研究搭建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融资平台,引导大型用电设备实施合同能源标准化管理;发挥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等专业行业协会作用,搭建中介服务平台,推荐一批专业节能服务机构,并开展第三方节能量审核等服务;充分发挥北京环境交易所作用,开展环保和排污、排放的技术交易,探索以二氧化硫和水污染物为主的排污权交易,建立以市场为手段的生态环境长效合作机制;开展北京节能环保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前期工作。

(六)宣传动员机制。健全展览会、高层论坛、主题活动、媒体宣传、教育培训等全方位多角度的节能减排宣传动员体系,提高社会节能环保意识。继续办好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增强展会品牌和影响力;继续打造“节能警察”、“节能医生”、“节能管家”、“节能小天使”、“节能大篷车”等系列品牌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少开一天车”、“汽车节能环保驾驶”和“绿色北京,限塑活动”等;提高能效标识社会认知度,引导消费者选购节能型产品;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有关节能的政策法规、标准、计量、统计、能源审计等内容的培训。

三、深化实施十大工程

(一)产业结构调整工程。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构建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淘汰退出一批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

优先发展一批服务主导型、创新驱动型和生态友好型的绿色产业。继续推进六大功能区、金融后台服务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循环经济园区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国家重大项目对接,促进蛋白质设施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奔驰与福田合资重卡、康明斯发动机、汽车研究总院、三一重工、燕化扩能改造等项目建设;推进中国移动北京生产基地、微软研发中心建设。

加快淘汰退出一批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行业。重点抓好40家“三高”企业退出,淘汰年产能20万吨以下的水泥生产企业,关闭所有石灰生产企业和不符合《北京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采石生产企业,淘汰全市污染严重的生产稀释剂、涂料、油墨、黏合剂等小型化工企业和铸造冲天炉、单段煤气发生炉等生产工艺及设备。

(二)新技术推广工程。制订2009年节能减排技术推广计划,通过项目推进方式,继续大力推广新技术。

推广一批成熟技术。推进100台以上锅炉气候补偿、水力平衡、烟气余热回收等供暖系统节能改造工程;在餐饮街、高校集中区、大型度假培训中心等餐厨垃圾产生集中的地区,利用生化处理技术积极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力争新增热泵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在郊区实施分别惠及1万户的“绿色燃气”和“阳光浴室”工程,新建1000个设施农业大棚的绿色生物质燃料供暖,试点实施“送气下乡”工程;引导支持企业设立节能产品超市,加大民用节油节电节气节水产品推广力度。

实施一批示范项目。继续扩大阳光校园建设,在保障性住房示范建设与建筑结合的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继续加快推广高温空气燃烧技术,扩大采用高温空气燃烧技术的锅炉供暖面积;继续推进热电冷三联供技术的应用;实施北京水泥厂水泥窑处置污泥项目;投用1000辆混合动力和纯电动的节能环保汽车开展示范运营。

研究一批先进技术。继续开展生物质废物资源化重大装备、垃圾填埋气综合利用、矿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北京森林碳汇与城市碳排放等关键技术研究。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加快建设一批垃圾处理设施,重点推进垃圾焚烧设施和区县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完成安定填埋场二期、西田阳垃圾填埋场二期、高安屯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推进阿苏卫、六里屯、南宫3座生活垃圾焚烧厂,高安屯综合处理厂,六里屯、东小口两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南口镇和高安屯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完成顺义、密云等区县填埋场渗沥液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加快通州梁家务等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前期工作,推进朝阳和通州2座大型垃圾转运站建设。

(四)大气污染治理工程。认真实施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努力突破大气污染防治瓶颈,实现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城市核心区内文物保护区平房采暖小煤炉改用清洁能源工程,启动中心城区20吨以上大型燃煤锅炉房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及能力扩建,解决中心城区热源能力极度匮乏和环境问题;推进10个新城集中供热工程;继续开展城乡结合部地区原煤散烧替代工作;全部淘汰或更新本市党政机关、保障城市运行的黄标车;支持相关企业建立符合绿色环保标准要求的货物运输“绿色车队”;开展以推行“绿色施工”为主的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施严格的《绿色施工标准》,协调加快混凝土搅拌站的治理、整合和达标生产。

(五)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节约工程。稳步推进北苑污水处理厂等一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区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4%。大力开发利用再生水,化解水资源紧缺和水环境污染两大难题,实现污水变资源。加快清河二期、卢沟桥、丰台河西等再生水厂及利用工程建设,利用现有河湖水系输送、存储和分配,同步满足城市环境及沿线绿化等市政用水需求。重点实施永定河和温榆河“两带”等城市河湖水系治理。年利用再生水6.5亿立方米,实施非生活用水再生水、雨水替代工程,扩大再生水浇灌绿地面积200万平方米,推进六环路以内建筑工地利用再生水、施工降水替代自来水,推进市属公园透水砖铺装等雨洪利用工程。

(六)建筑节能工程。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明确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完成30家市级机关办公用房节能改造;开展市级公共机构网络机房等耗能重点部位用能情况调查诊断,对具备条件的进行节能改造;支持引导部分市属医院和行政单位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选取一家市级政府机构和一家市属科普文化场馆试点建设节能示范楼。继续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组织对20万平方米城镇住宅和252万平方米普通公共建筑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继续开展农村抗震节能型住宅建设试点工作,引导农民建造节能抗震型新民居2000户以上。支持引导部分商场超市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

(七)工业和交通节能工程。推进166家重点用能单位的700台低效电机和400台变压器更换改造工作;制定北京地区能效电厂推广政策,实施能效电厂项目。

继续推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将综合覆盖率由30%提高到45%。从2009年起,报废更新老旧公交车优先采用清洁燃料或新能源汽车。推行泊车熄火等行为节油措施,并对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试点安装节油装置。

(八)绿色照明工程。继续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在四个以上区县推广1000万只以上高效光源,城八区基本实现绿色照明,并在全市市级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在道路照明和夜景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领域推广使用LED等高效照明产品,选取4条城区市政道路和1个公园示范应用。

(九)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出台推动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全市范围内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努力培育1至2个试点区县、2至3个试点城镇、3至5个试点园区、10至15个试点企业,使其成为建设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的带动力量。结合发布生态工业园建设指导意见,开展第二批生态工业园试点,扩大试点范围,提高开发区生态化水平。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工作,重点扶持废旧家电、废塑料、废旧轮胎等领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组织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及重点用能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支持3至5个中高费清洁生产项目。

(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加快实施一批提升生态功能的环境建设项目。启动实施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和森林保护合作项目,支持河北省怀来、赤城、丰宁、滦平4县营造生态水源保护林8万亩;继续推进京津风沙源60万亩治理工程,平原治沙6.5万亩,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3万亩;逐步启动通州、密云、延庆等11个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建设,利用代征绿地推进城市生态休闲公园建设;开展一道1000亩、二道3万亩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新建10处万亩郊野公园;实施五环路以内露天停车场绿化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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