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09-06-11 11:03:48作者: tdh浏览量:714
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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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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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商务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09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浙散函[2009]7号
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建工局):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商办商贸函〔2009〕3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商务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此项活动的主要精神,深刻领会“发展散装水泥,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宣传主题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对促进我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及建筑工程质量提高的重要性,认真研究制订宣传周实施方案。
二、切入主题,活化形式。围绕宣传主题,采取传统和现代宣传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省散装办、省建筑业管理局将陆续召开促进散装水泥发展与应用立法工作宣传会;“我与散装二十周年”征文大赛获奖人员读书会;率先基本实现水泥散装化目标新闻发布会和先进单位、个人表彰会;砂浆与建筑工程质量现场会;发放立法、节能减排及砂浆禁现等宣传资料。
各地要根据自身实际,围绕我省年初确定的中心工作,抓住工作的热点、难点开展宣传活动。可以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标语、现场咨询、组织宣讲、产品介绍、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到生产企业、建筑工地、建设科研施工单位,在社会上造成声势,形成氛围。
三、注重效果,总结提高。“宣传周”活动是落实国家、省节能减排目标和商务部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展散装水泥的方针、政策的一项上下同步、氛围浓厚、主题鲜明、影响深远的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学习、多方协调,共同参与,积极投入资金,将各项内容落到实处,确保该项活动有声有色,取得实效,使全省进一步加深对发展散装水泥产生巨大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理解和认识,起到潜移默化的宣传教育作用。对于活动中采取的特殊措施、形成的特色经验、取得的特别成效要及时予以总结,以利今后在开展宣传活动中借鉴和提高。
四、统一步骤,统一行动。我省宣传周活动时间与商务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通知》精神同步,为2009年6月14日至6月20日。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宣传周活动安排并与当地节能宣传周活动主管部门联系,共同行动,协调配合,做到上下联动,部门联动,以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
各市散装办在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将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5日前报省散装办。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二○○九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开展 宣传周 通知
抄送: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省经信委、商务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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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2009年6月5日印发
附件:
商务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急 件
商办商贸函[2009]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散装水泥办公室: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关于节约能源宣传活动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定于2009年6月14日—20日,开展“2009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主题是“发展散装水泥,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二、宣传周期间,要重点围绕宣传周主题,以发展循环经济战略方针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节能减排。重点宣传发展散装水泥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意义,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发展散装水泥的方针、政策。
三、宣传内容包括: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对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意义;促进散装水泥产业链发展,缓解能源资源制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支持企业发展散装水泥物流配送的模式。
四、各地要根据本次宣传周主题,结合地方实际特点,明确各自宣传的侧重领域,并就宣传效果制定预期目标。要突出宣传散装水泥发展取得的成效(要有具体数字);要宣传在开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鲜活事例)。
五、各地要吸收历年宣传周活动的经验和成功做法,采取传统媒体和现代宣传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各种渠道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如:利用散装水泥专用车辆、流动储罐等设施开展全方位、流动性的宣传活动;举办有影响的产需见面活动,推介示范和达标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各地散办要主动向当地主管部门及宣传周主管部门汇报散装水泥宣传工作,要将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与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结合进行,以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宣传周结束后,各地将宣传周活动中采取的特色宣传手段、途径,取得的成效和典型事例,各界的相关反映等情况及时报送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
商务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