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09-06-08 15:40:27作者: 不详浏览量:497
按照“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中国要实现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的目标。
6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暨国务院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会议上,传递出上述信息。
新华社的报道称,会议强调,虽然目前节能减排已取得重大进展,但仍需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为此,对于2009年,也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目标。
为了严控“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在2009年,中国将分别淘汰落后炼铁、炼钢以及水泥产能1000万吨、600万吨以及5000万吨。此外,还将关停小火电机组1500万千瓦。
此外,中国还将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的投入力度。2009年,将形成工程节能能力7500万吨标准煤,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000万立方米等。通过继续推进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可形成2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而完善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也可以大幅降低能耗。
为实现上述目标,中国还将深化改革,完善政策。除了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修订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扩大用于节能减排的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中国还将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而对于年底即将在哥本哈根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中国将积极参与谈判,发挥建设性作用,全力推动会议取得积极成果。
但会议也强调,必须遵循公约和议定书基本框架,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平衡处理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问题。减缓、适应、技术转让、资金支持问题,应该成为这次会议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此前的5月20日,中国曾经发布了针对哥本哈根会议的正式文本,全面阐述了中方的立场,呼吁发达国家率先做出承诺,在2020年实现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降低40%的目标;根据目前的《京都议定书》,到2012年,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应比1990年降低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