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09-05-31 15:12:27作者: 不详浏览量:3097
南京市建筑委员会联合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南京市建筑建筑局、南京市物资总会于早前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砂浆禁现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显加大了对建筑工程施工砂浆禁现工作的力度,市有关部门将在6月1日起联合组织预拌砂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照《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予以通报。
《通知》要求,2008年7月1日以后开工但尚未大面积使用预拌砂浆的在建工地,如在设计图中没有明确提出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要求,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变更到位,建设、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变更后的要求使用预拌砂浆,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参与评优和市级文明工地评比。
南京市建委要从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等方面对各项目预拌砂浆使用进行把关审核;建工局、市政公用局要加强规定禁现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拌砂浆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要根据有关规定对建设单位实际使用预拌砂浆的情况进行核验,并根据使用情况测定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退返比例。
近年来,南京市坚持“干湿并举”的原则,在预拌砂浆推广使用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先后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市区主城和新市区范围内所有新开工建设工程从200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同时,还培育了11家预拌砂浆的生产企业,调整了相关计价定额,并在部分项目进行了试点。
江苏省的禁现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第一批禁现的10个城市中,江苏独占南京、常州两席,在去年《南京市预拌砂浆交流座谈会》上,干拌砂浆企业发言希望政府加强预拌砂浆推行力度,刚过去不到半年的时间,南京市相关政府部门便联合出文,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南京市禁现工作之所以能走在全国前列,与政府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及政府对预拌砂浆的强制推行力度是分不开的。笔者认为,此模式值得更多的城市借鉴,在结合各地特点的同时,向全国范围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