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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扩内需:我国超额完成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

发布:2009-03-04 15:57:30作者: 不详浏览量:539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3日介绍,经过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努力,去年我国超额完成了推广50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的任务,取得了用户节电省钱、社会节能减排的积极效果。

2008年,各地方和有关部门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50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基础上,加大推广力度。截止到今年1月底,全国通过财政补贴推广节能灯6200万只,比原定目标超出24%,直接拉动消费6.5亿元。

首批推广任务顺利完成

同普通白炽灯相比,节能灯等高效照明产品使用寿命长,节能效果明显。据国家电光源监督检测中心(北京)主任华树明介绍,节能灯虽然单价较高,但能耗低,使用寿命长达6000小时以上,是白炽灯的6倍,长期使用既节电又省钱。

为加快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节约用电,保护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并列入“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之中。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实施了“十一五”(2006-2010)期间计划,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5亿只,逐步取代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这项计划全部实施后,全国一年可累计节电290亿千瓦时,少排放二氧化碳2900万吨,二氧化硫29万吨。推广计划从2008年开始实施。

各地积极探索多种推广模式

在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工作中,北京、山西、云南等地探索出成功的推广模式,有力地推动了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应用。

2008年,北京市选择四个城区的400多个社区为推广重点,由居委会和推广企业协作,事先发布公告,逐个小区进行推广,一个多月内推广了400多万只节能灯。这种做法计划性强、效率高、组织有序。

山西省在长治、运城的乡镇一级,组织村委会及推广人员进行培训,深入开展需求调查,逐村逐户登记,统一配送推广产品,一个月内推广了300万只节能灯。

云南省根据大宗用户需求集中、需求量大的特点,以大企业(集团)为重点,集中推广。仅在红塔集团、红河集团等4户企业就推广了93万只节能灯。发展改革委认为,这种模式的推广工作组织有力、效率高、成本低。

浙江省利用邮政系统完善的信息和物流渠道,向杭州市80万户居民家中发放了宣传资料,通过邮政回执确定用户需求,并通过邮购手续送货上门。发展改革委认为,浙江的做法宣传效果好,配送便捷。

河南省利用政府网站,设立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申购页面,用户可通过网络方式申请购买。这种做法便捷快速、减少现场购买带来的不便。

各地成功的做法,既为扩大节能灯推广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也为推广其他节能产品积累了经验。

节能减排扩内需效果明显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此次节能灯的推广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促进了节能减排,扩大了消费需求,同时还支持了企业发展,带动价格下调,增强了节能意识。

据有关部门测算,这次推广的6200万只节能灯,每年可节电32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320万吨、二氧化硫3.2万吨,对推动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起到了积极作用;财政补贴约2.8亿元,直接拉动社会消费6.5亿元;按电价0.5元/千瓦时测算,年节约电费16亿元。

发展改革委认为,通过这次推广工作,提高了公众对节能灯的认知度,增强了居民使用高效节能产品的意愿,引导社会各方面合理消费、绿色消费,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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