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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件提案献计节能减排

发布:2009-02-06 14:10:58作者: 不详浏览量:560

    在辽宁省政协今年立案的提案中,有三件提案关注节能减排问题。这三件提案从细节入手,为更好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献计。

民革辽宁省委在 《关于推进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的几点建议》中提出,应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对违法违规的在建项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要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重点推进烧结机、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城乡饮用水安全。烧结机、燃煤脱硫机组和污水处理厂都要安装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对运行实行实时监控。发展集中供热,建立污水处理厂运行公告制度;发展有机农业,逐步实行定额供应化肥、农药;加大畜禽养殖场管理和污染物处理力度。政策上,出台更加符合实际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垃圾焚烧发电价格和运行管理办法;制定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

辽宁省工商联在《关于推广道路照明节能项目的建议》中提出,应制定城市道路照明节能规划,量化节能降耗的约束性指标,统一照明光源的技术指标;加强城建、环保、财政、工商、税务、科技、中小企业厅等部门的协作,加大对节能项目的政策扶持力度,切实推进道路照明节能工作的开展。要重视科技创新,推广道路照明节能项目。建议采取“以点带面”的推广方法,推进道路照明节能项目的实施,结合国际上通用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确定有代表性的试点地区,实施规范化的节能项目改造和管理,并以此为范本在全省推广应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进道路照明节能项目的实施。

辽宁省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张犁委员在《关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降耗目标实现的建议》中提出,推广由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的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设备选购、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的一条龙服务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促进我省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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